震後助觀光產業紓困 花蓮旅遊補助「拚6月上路」
政府協助觀光業者搶救花蓮地方觀光,相關措施力拚6月實施,圖爲花蓮東大門夜市。(本報資料照片)
因應0403花蓮大地震救災、重建及振興工作,交通部觀光署推出3波旅宿業協助方案,包括受災旅宿業融資信用保證及利息補貼、受災戶短期安置旅宿,以及行政院推動花蓮振興觀光補助方案,協助花蓮觀光振興。自由行及團體旅遊補助時間力拚6月起實施,相關方案的詳細實施時間與方式將另行公佈。
觀光署今表示,觀光署與國發會、經濟部中小企業署合作「0403花蓮地震融資保證專案貸款方案」,由花東基金專案提撥20億元,提供200億元貸款總額度,以及利息補貼金額最高50萬元;另啓動「交通部觀光署提供受災旅宿業融資相對信用保證要點」,提供相關融資信用保證協助方案,協助受災旅宿業者取得資本性融資週轉金貸款,加速業者災後重建並恢復正常營運。
觀光署也媒合花蓮合法旅宿業者,使受災戶能以月租方式短期入住,最長3個月,月租費由政府定額補助旅宿業,受災戶免負擔費用,補助額度以每戶每月入住1間客房爲單位,入住雙人房者,每房每月補助旅宿業者3.2萬元,3人含以上入住4人房者,每房每月補助旅宿業者4.4萬元,若受災戶有其他需求得與旅宿業者另行協調約定。
行政院今在花蓮縣府主持0403震災復原重建專案會議,重申在振興花蓮觀光經費部分編列15.84億元投入於花蓮地區爲主,包括交通部12.31億元及其他經濟文化農業等各部會的3.53億元。
觀光署表示,交通部振興觀光旅遊編列12.31億元方案有3大部分,包括旅宿業融資信用保證1.2億元;旅遊振興後自由行8.15億元、團體旅遊1.5億元,共編列9.65億元。自由行及團體旅遊補助時間力拚6月起實施,相關方案的詳細實施時間與方式將另行公佈。
觀光署提到,交通優惠措施共編列1.46億元,包括臺灣好行及觀巴6000萬元,臺鐵Taiwan pass1000萬元及觀光專列5100萬元,花蓮包機及行銷推廣宣傳2500萬元。另針對花蓮縣府關切提高花蓮包機補助部分,觀光署已納入1000萬元補助額度內,按不同市場分別提高爲30、35及40萬元。
觀光署強調,持續掌握花蓮災後復原進度,全力協助花蓮觀光振興措施,盼透過3波協助方案,帶動花蓮觀光產業復甦,至於東部地區觀光振興所涉及的其他需求,觀光署將於行政院觀光平臺會議研商相關作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