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執行三大新動保政策 建構動物友善城市
▲桃園市動保處處長陳英豪於市政會議中,提出「因應收容動物(犬、貓)零撲殺政策專題報告」。(圖/桃園市政府提供)
桃園市政府動物保護防疫處處長陳英豪、8日於市政會議中,提出「因應收容動物(犬、貓)零撲殺政策專題報告」指出,動保處因應收容動物終養,積極執行「落實源頭管理、降低收容負擔」等三大新動保政策,以建構桃園爲動物友善城市。
陳英豪表示,動保處因應收容動物終養,建構桃園爲動物友善城市,積極執行三大新動保政策,包括第一、「落實源頭管理、降低收容負擔」,已完成《桃園市動物保護自治條例》、成立動物保護諮詢委員會,並落實執行TNVR精準分級捕捉、棄養前刊登讓渡專區30日、棄養者收費等措施,也推行「桃樂動物友善城市專案計劃」、強化飼主責任教育,並進行「荒野絕育三合一巡迴絕育專車建置計劃」,可運用於本市偏鄉、廢棄工地或河川區域之流浪動物絕育工作。
第二、「改善動保設施、擴大收容能量」,進行「桃園市動物保護教育園區」舊有犬、貓舍改建及增建,預計於107年6月完工,完工後犬隻收容量將從目前的500只擴增到約1,150只,貓收容量則擴增爲約250只;也建構包括移動式水霧式消毒機、高壓洗地機、移動式機械水霧降溫扇、冬季移動式紅外線保溫儀、數位影像診療系統X光機、數位超音波儀智慧醫療管理整合系統等動物療照護設施,改善動保設施。
第三、「提升動保預算、補強動保人力」,106年編列相關預算9,501.7萬元,較105年增加4,407.7萬元;另配合動物收容量擴增,將請增獸醫師及工作人員員額,因應園區收容量及醫療照顧工作的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