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 燃藜第紅樓 2月公告市定古蹟

桃園市中壢區燃藜第紅樓擁有百年曆史,將在今年2月底前公告市定古蹟。(桃園市文化局提供/呂筱蟬桃園傳真)

桃園市中壢區燃藜第紅樓建於1910年,至今爲完整的殖民式洋樓建築,因土地持分人多,對於保留或拆除意見不一,市府文化局去年緊急公告爲暫定古蹟,經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決議,指定爲市定古蹟,將於2月底前完成公告,但燃藜第目前已有70%土地賣給建商,文化局說將與都市發展局共同商議,兼顧所有人權益與文化資產公益性。

燃藜第紅樓有114年曆史,位於正大街與五族二街交界,燃藜第爲劉氏家族古厝,紅樓則爲附屬建物,相傳爲清末中壢保正劉坤之子劉家城建造,爲磚造2層樓建築,仿照英國19世紀中後期的殖民建築,東南2面皆設有仿多立克式陽臺,建材運用進口紅磚與臺灣瓦,後方還有小型防空洞,過去曾做爲餐廳、藝文沙龍空間,後來地主收回閒置至今。

劉氏家族後代對於建築保留與否意見不一,去年傳出部分持分人有意拆除建物,文化局緊急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20條公佈爲暫定古蹟,期間一位地主僱工拆除三合院右護龍,最後遭函送法辦。

文化局文化資產科長董俊仁指出,去年2月17日公告燃藜第紅樓爲暫定古蹟,2月26日另公告燃藜第爲暫定古蹟,同年6月文資審議會同意延長暫定古蹟期限半年。期間邀集文資委員會勘,啓動2處暫定古蹟的基礎調查,一致決議2棟建築皆具有文化資產保存價值,並指定爲市定古蹟,後續將依《文化資產保存法》完成公告程序。

據瞭解,燃藜第土地持分人共有100多人,目前已有70%土地賣給建商,且已收取部分權利金,紅樓持分人1人,地主也有意將土地出售,如今成爲市定古蹟消息傳出,引發建商及地主們極度不滿。董俊仁說,這部分文化局會與都市發展局,共同針對《都市計劃法》與《文化資產保存法》,邀請所有人研議權益平衡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