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市府編列500萬元 補助民衆辦理都更整建維護
▲桃園市的老舊建築多,市政府編列500萬元,補助民衆辦理都市更新整建維護。(圖/記者楊淑媛攝)
記者楊淑媛/桃園報導
爲改善市民居住環境品質、美化都市景觀及提升公共安全,桃園市政府編列500萬元,補助民衆辦理都市更新整建維護,即日起至10月31日受理申請,每案補助額度以整建維護總經費之45%爲限,但申請基地位於桃園市政府公告的整建或維護策略地區者,得提高至75%。
市府住宅發展處曾榮英處長14日表示,鑑於申請該補助的需求者衆多及加速送審流程,今年桃園市政府特別提早至2月公告受理,歡迎民衆踊躍提出申請。 曾榮英說,都市更新整建維護經費補助項目,包含「規劃設計」及「實施工程」經費,補助範圍以屋齡達15年以上的合法建築,且符合「獨棟或連棟式建築物連續三棟以上」、「三層樓以上之集合住宅與緊鄰建築物各一棟以上」或「六層樓以上整幢建築物」其中之一條件者,都可遞件向市府申請。
若合法建築物系屬「位於市府公告之整建維護策略地區」、「因風災、火災、地震或爆炸,致受損害」或「四或五層樓集合住宅僅增設升降設備」之情形,則不受上述屋齡之限制,並得以一棟爲申請單位。 曾榮英進一步指出,申請該補助需特別注意的是,除了申請「四或五層樓集合住宅僅增設升降設備」或「建築物立面修繕工程」補助項目之外,申請其他補助項目皆需同時申請「建築物立面修繕工程」補助項目,這樣做的目的是希望這個政策能同時達到改善市容及提升公共安全的效果。
過去兩年共有9件申請案,其中5件已獲覈定補助,總補助金額約爲新臺幣311萬元,今年市府編列500萬元補助經費供全市民衆申請,經費用罄即可能不再受理申請,歡迎民衆踊躍於期限內提出整建維護補助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