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獎法治獎得主揭曉 愛爾蘭首位女總統獲殊榮

第6屆唐獎法治獎於21日公佈得主,獎項頒發給瑪麗.羅賓遜(Mary Robinson)教授。(唐獎教育基金會提供)

第6屆唐獎法治獎於21日公佈得主,獎項頒發給瑪麗.羅賓遜(Mary Robinson)教授,她是人權律師,也是法學教授,曾任參議員、總統及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目前也是元老會(The Elders)主席,在性別平等、消除貧困、人權和氣候正義等多個領域對極弱勢羣體有卓越貢獻。

生於愛爾蘭共和國梅歐郡的天主教家庭,瑪麗.羅賓遜教授於1967年獲得律師資格,投入人權訴訟,並從1969年到1975年,於都柏林聖三一學院擔任憲法與刑法教授。

1969年到1989年間,瑪麗.羅賓遜教授擔任愛爾蘭參議員,推動重要的人權法案,面對保守的天主教教義,積極尋求改變。1990年,她成爲愛爾蘭首位女性總統,透過實踐憲法及推動國際人權保障,擴展了虛位元首的團結象徵及領導力。1997年卸下總統職位的瑪麗.羅賓遜教授,延續着對人權的熱忱,邁入國際舞臺,先後在聯合國擔任多項重要職務,包含人權事務高級專員、非洲大湖區事務特使、氣候變遷特使以及聖嬰現象與氣候特使,引領國際關注極弱勢人權議題,重視氣候正義。她也積極參與政府間或非政府的組織與行動,爲性別平權、人權與極弱勢族羣權利進行全球倡議,目前擔任前南非總統曼德拉創立的元老會的創始成員和主席。

唐獎法治獎評選委員會認爲,瑪麗.羅賓遜教授在性別平等促進及極弱勢族羣保護所致力展現的解決方案,有效地結合銳利的法律慧識與實用價值,並指出她從國內到國外,跨越法律與政治領域,均獨具創見地轉化並開拓所擔任的職務,以強化法治。

唐獎法治獎評選委員會提到,瑪麗.羅賓遜教授對法治的貢獻獨樹一格,通過她的努力,從愛爾蘭到全球舞臺,她透過她所擔任的職務,持續爲世界中極弱勢族羣發聲,捍衛權利與正義。她是全球的辯護人,她創見獨具地結合了律師着重法律細節的慧眼、立法者對實際解方的追求,以及人權倡議者對正義的熱忱,且影響力無遠弗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