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行人地獄...大貨車司機沒禮讓 右轉撞死斑馬線上行人判6月
臺中詹姓男子開大貨車行經中區公園路、中華路時,沒注意禮讓行人就直接右轉,當場撞上步行在行人穿越道的程姓男子,釀程男頭部重創、多處骨折慘死。法院以詹自首、和被害家屬和解,依過失致死罪判他6月,可上訴。
檢警調查,詹男(50歲)2023年9月9日晚上9點多駕駛大貨車行經中區公園路要右轉中華路時,卻沒有減速慢行,又未暫停禮讓行人先行,直接撞上徒步走在行人穿越道上的程姓男子,釀程顱內出血、多處骨折送醫不治。
檢方訊時,詹坦承犯行,路口監視器也拍下詹男行經路口要轉彎時沒有暫停禮讓,就遽然進入行人穿越道才撞上程,偵結依汽車駕駛人行近行人穿越道不依規定讓行人優先通行過失致死罪嫌起訴他。
臺中地院查,詹男駕駛車輛行近行人穿越道,未暫停讓行人肇事,應加重其刑,另審酌他肇事後留在現場,向處理警員承認爲肇事人,符合自首予以減刑。
法院考量,詹男開車上路行近行人穿越道卻未禮讓,轉彎時不慎撞死行人,導致被害家屬精神痛苦,但考量他自首、已經和家屬調解賠償完畢,依汽車駕駛人,行近行人穿越道不依規定讓行人優先通行,而犯過失致人於死罪判他6月。
臺中司法大廈。記者曾健祐/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