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夜市拚復業 首日涌12件計劃書送審
中央8日宣佈夜市有條件「微解封」,讓疫情爆發以來,停業近2個月的夜市攤商,相當開心。(張妍溱攝)
12家夜市提出計劃書,完成審覈程序後,場域防疫沒問題,就可營業。(張妍溱攝)
中央8日宣佈夜市有條件「微解封」,讓疫情爆發以來,停業近2個月的夜市,業者早就摩拳擦掌,送件準備復業,但仍戰戰兢兢;臺中市經發局長張峰源指出,昨日公告33家夜市可「微解封」,今天上午就收到12家夜市遞交「防疫計劃書」,將盡速審覈,並現場會勘後,即可復業。
經發局指出,夜市應復業應提出,減少出入口、專責人力負責實聯制、量測體溫、手部消毒、監控容留人數,及攤商與工作人員造冊、健康狀況監測、環境清消計劃、如發生確診病例時應變措施;採2階段審查受理7日通過後營業。
夜市有「社交距離宣導員」監控場內社交距離、容留人數等防疫規範,違者可罰3000元至15000元罰鍰;消費者配合防疫措施,規定「不內用」、「不試吃」、「不可邊走邊吃」,秉持外帶、買了就走,減少逗留原則;人潮聚集、排隊熱區,並輔以地貼或膠條指引民衆1.5公尺社交距離的排隊動線。
經發局指出,包括,逢甲、旱溪、大慶、中華、忠孝、捷運、昌平、長億、太原、蔣公路、清水五權、大里勝利夜市等,共12家夜市提出計劃書,完成審覈程序後,場域防疫沒問題,就可營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