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推動低碳城市 研議110年禁騎燃油機車
先前國民黨立委王育敏曾要求環保署研擬全面禁騎二行程機車,協助民衆汰換機車,被機車族怒轟,「就是沒錢才繼續騎二行程老車」;臺中市爲推動低碳城市定自治條例,有議員建議既然有心要成爲環保示範城市,應該更積極作爲,將指定路段禁止行駛二行程機車,改爲禁行燃油機車,對此,市府也大力支持。
▼臺中市訂低碳自治條例,研議110年之後禁止機車行駛部分區域。
臺中市推行環保訂出低碳城市發展自治條例,內容包含商店禁用保麗龍材質餐具、機關學校活動不準燃鞭炮、學校禁用25瓦以上白熾燈,民國105年後,中市某些區域街道禁駛二行程機車。
但這項措施卻讓議員批評太保守,因爲目前全臺中二行程機車寥寥可數,有訂等於沒訂,議員建議應該將「指定路段禁止行駛二行程機車」,直接改爲「禁行燃油機車」。
議員李中就說,要做就玩真的,直接禁行燃油機車比較乾脆,但考量燃油機車使用率仍高,加上公車、快捷巴士等交通措施還不夠完整,所以實施日期延至110年的1月1日起。李中建議,趁這段空窗期,市府應鼓勵民衆淘汱燃油機車,改購買電動機車。
議員洪嘉鴻也認同表示,爲確實達到減碳的效果,指定區域將由市府公告,將排碳量高的地區,設爲禁行燃油機車區域,他舉例,如火車站及西區、西屯區等處商圈。
這項措施屆時勢必引發機車族反彈,負責低碳城市研究室的副市長蔡炳坤錶示,會加強宣導進行溝通,會提供並規劃完整的配套措施,減少民衆不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