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科技執法「取締杆王」在這個路口 2024年取締8089件

2024年臺中市科技執法取締件數最多的路口在北屯區環中東路與太原路口。(民衆提供/寶智華臺中傳真)

臺中市的斑馬線相當接近十字路口,右轉車輛需留意轉角是否有行人正準備踏進斑馬線,否則一旦進入轉角看到行人再煞車也會構成違規事實。(寶智華攝)

臺中市執行路口科技執法共68處,去年違規行爲以未依標誌線指示行駛最多,取締件數最多的路口在北屯區環中東路與太原路口,達8089件。臺中市交通警察大隊強調,科技執法的目的不在開罰,而是讓用路人養成遵守交通規則良好習慣,降低交通事故發生率,科技執法後,大里區環中東路與德芳南路口,事故減少71.1%,成效顯著。

交通警察大隊指出,去年路口科技執法取締件數的前3名路口分別是北屯環中東路與太原路口共8089件,東區建成路與振興路口7274件,南屯區環中路與五權西路口6881件。

68處路口科技執法中,違規事項以未依標誌標線指示行駛最多,其次是闖紅燈及跨越雙白線。

交通警察大隊表示,以科技執法設備輔助警方執法是未來趨勢,目的不是要開罰,主要是讓用路人養成遵守交通規則良好習慣,呼籲民衆行車到路口慢、看、停,禮讓行人優先行,才能大幅降低車禍事故發生。

臺中市於2023、2024年設置科技執法設備後,事故減少改善成效前3名路口分別是大里區環中東路與德芳南路口,事故減少71.1%;北區三民路與育才北路口,事故減少66.7%;烏日區高鐵東路與中山路口,事故減少62.8%。

另外,2024年1月至今未停讓行人取締件數達435件,其中部分被取締的外縣市駕駛人指出,臺中市的斑馬線都相當接近十字路口,車輛抵達路口時,車速不到10公里,不料行人突然踏進斑馬線,雖然及時煞車停住,但行人已距離車輛3公尺內,結果就被照相開罰,相當無奈。

交通警察大隊指出,科技執法取締照片會經過人工再次覈對現場狀況,確實符合取締條件,纔會開罰,不過若駕駛人若覺得處分不當,可以循體制向交通法庭申訴,少數案例會裁定免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