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20歲屁孩遭通緝「躲4個月兵役」 被逮又要多坐2個月牢
▲方男不入監服刑又閃4個月兵役,結果要多坐2個月牢。(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柯沛辰/綜合報導
臺中20歲方姓男子今年4月本應入伍服4個月兵役,卻無故未到,遭函送偵辦。他辯稱,因爲有案在身,想要先入監服刑,所以才未報到,「我沒想過要逃避兵役」。不過,檢方調查發現,方男根本沒在2月入監服刑,還因此遭通緝,直到今年5月才被逮捕發監,因此被臺中地院依妨害兵役判刑2個月。
根據判決書,方男本應於今年4月22日前往臺中四民里仁和里仁美里同榮裡聯合活動中心集合,前往臺南大內陸軍步兵第117旅報到服4個月兵役。今年3月18日,方男祖母簽收徵集令,並轉交給方男,但方男無故未到場報到,超過入營期限5日,遭函送法辦。
由於方男日前因糾衆施暴、持模型槍對空擊發等,有案在身,因此向檢方辯稱:「因執行傳票先來,我想要先在2月7日入監服刑,所以沒有在4月22日報到服役,我沒想過要逃避兵役。」
不過,檢方調閱臺中市警方的移送書、點名單、筆錄及通緝書等卷宗,發現方男根本沒依照傳票期限在2月7日到案入監,導致警方拘提無着,由地檢署發佈通緝,直到今年5月才被緝獲歸案、發監執行。
據此,檢方認定方男稱「想先入監」顯屬卸責之詞,不足採信,依法起訴。臺中地院審理後,認定方男逃避兵役,近日依妨害徵集罪判處2個月徒刑,可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