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歲阿兵哥「服役15天」落跑遭通緝 四處潛逃仍被逮!下場慘了

圖爲陸軍步兵117旅執行120及81迫砲專長合格簽證。(畫面僅示意,報系資料照)

桃園市一名21歲許姓男子今年5月入伍15天,在端午節休假離營後再未歸隊,經部隊發函通知仍拒絕返營,一度棄役四處潛逃,經地檢署發佈通緝後被逮捕歸案。法院審理,依法判處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4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許男出生於2005年,抽中陸軍後被編入陸軍第101旅步兵第三營第三連二兵,並在今年5月27日入伍,須服役4個月。不過許男僅入伍短短15日,就在端午節當天傍晚6時離開部隊休假1日後,本應於隔天晚間9時返營收假。

部隊於6月12日寄出存證信函,許男家人也提醒他應於7天內返營,但他拒絕返營,並棄役潛逃,無故離去職役逾6日。案經桃園地檢署發佈通緝,許男被憲兵隊逮捕到案,並在今年9月6日退伍。

法院審理,許男對其犯行均坦承不諱,且有許父、部隊幹部2人在憲兵隊詢問時證述明確,並附查訪照片、紀錄表、桃園憲兵隊通知書等資料,審酌許男案發時身爲現役軍人,本應遵守軍紀,依指揮履行職役,竟擅自逾假未歸建原單位,影響部隊領導統御及軍隊紀律維護,念及被告犯後坦承犯行,尚有悔意,兼衡其犯罪動機、無前科、職業及家庭等情狀,依《陸海空軍》刑法第41條第1項無故離去職役逾六日罪,判處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4萬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