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最後役男:82年次需服1年替代役
生日差一天真的差很大,國防部30日宣佈,民國83年1月1日以後出生之役男,改爲接受4個月常備兵役軍事訓練,不過,82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最後役男」,仍需要1年的替代役;換言之,役男生日若差一天,等於差了8個月。
▲國防部30日宣佈,83年1月1日以後出生之役男,改爲接受4個月常備兵役軍事訓練。(圖/取自軍聞社)
《兵役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於12月28日經總統公佈,並30日生效。國防部表示,有關社會大衆關切之「役男停止徵集服常備兵現役,改徵集接受常備兵役軍事訓練之時間及年次」問題,已依據兵役法第34條第4項「一年前陳報行政院覈定」之規定陳報行政院並奉覈定,今天完成國防部、內政部會銜公告事宜,訂於101年1月1日生效,相關內容如下:
一、中華民國83年1月1日以後出生之役男自102年起,改徵集接受4個月常備兵役軍事訓練。
二、中華民國82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之役男自102年起,未經徵集或補行徵集服役者,依兵役法第25條第3項規定,應服替代役,爲期1年。國防部指出,兵役法修正生效及本部會銜內政部依法完成上述公告作業,系政府爲貫徹募兵制政策推動,按預訂計劃及期程落實執行之作爲,後續將針對募兵制 募徵人力調節、預算編列、軍事訓練課程、後備人力儲備及退除輔導等相關配套措施,確依「募兵制實施計劃」循序漸進推動、審慎穩健執行,以確保兵役制度轉型成功。國防部說,「募兵制」推動爲政府重要施政項目,本部將賡續在行政院「推動募兵制專案小組」及各部會協力指導下,配合「精粹案」組織調整員額,逐年招募素質高、意願強之志願役人力加入國軍,並透過反覆戰備演訓,累積戰技成效,積極發揮役期長及經驗熟之優勢,不斷提升國軍人員素質與戰力,以達成建立專業化精銳國防武力之既定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