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匯保證金、賭場拿籌碼」嘉義陳男涉地下匯兌35億 檢方不起訴

嘉義陳姓聞人涉及高額地下匯兌,地檢署今以無罪證不起訴。(圖/記者翁伊森攝)

記者翁伊森/嘉義報導

嘉義地區陳姓聞人掛名負責的旅行社,自2010年起經營國內賭客國外賭場相關業務,去年因檢警查緝地下匯兌意外查獲該旅行社洗錢新臺幣35億元,涉違反銀行法檢訪起訴。嘉義地檢署4日偵查終結,因罪證不足已將陳姓男子等5人予以不起訴處分陳男多年來透過公益活動積極回饋鄉里,在當地有「大善人」美名。

嘉義地檢署不起訴處分書提到,溫姓男子掛名的旅行社實際負責人爲陳姓男子,該旅行社自2010年至2013年經營國內賭客前往澳門等國外賭場業務,涉嫌地下匯兌金額高達35億元。

但陳姓男子否認自己違反銀行法,他說,自己多年前在東南亞地區,如菲律賓、澳門、新加坡等開設賭場,更持有澳洲、澳門、美國當地「博彩中介人執照」,是因國內賭客有需求才會以溫姓男子名義開設旅行社;而旅行社收取費用並未直接匯到外國,國外籌碼賭資也沒有匯入國內,賭客到國外後,賭場櫃檯只要確認押金已經匯入旅行社,當地賭場就提供賭客籌碼使用。

檢察官詢問證人,並確認旅行社收取費用是爲保障賭場與賭客間權益,相當於交易中「代理人地位」,並沒有爲不特定人做匯兌業務,確認犯罪嫌不足,將陳男等五人予以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