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託姆飆2185分卻無緣得分王 規則是否該修改了?

塞爾蒂克隊本季戰績一飛沖天,與泰託姆的大爆發有絕對關係,只是他堂堂生涯二度刷破2000分大關,卻因聯盟計算標準無緣得分王寶座。 美聯社

波士頓塞爾蒂克隊本季戰績一路長虹,陣中主力泰託姆(Jayson Tatum)居功厥偉,他與布朗(Jaylen Brown)的雙槍組合進攻無往不利。在2022-23球季泰託姆已累積2185分位居榜首,布朗也以1759分居第12位,不過聯盟得分王並非泰託姆,以目前看也很難拿到頭銜,爲什麼呢?這一篇我們探討NBA得分王遴選。

論及2022年美國職業運動,NFL的馬霍姆斯(Patrick Mahomes)以5250傳球碼數榮登年度最佳四分衛。至於大聯盟,紐約洋基隊「法官」賈吉(Aaron Judge)以62轟榮登全壘打王寶座,同隊投手柯爾(Gerrit Cole)則K掉257人加冕三振王。不過,本季狂砍2185分的泰託姆竟在得分王排「第六名」,原因是得分王標準以每一場平均值計算,並非比照其他運動算總數。對此,泰託姆一臉狐疑說:「其他運動都給總得分者最高者獎勵,譬如大聯盟全壘打王,NFL頒獎給傳球總碼數最多的四分衛,NBA竟挑平均總分最高?我希望明年聯盟考慮改變。」

事實上,早期美國職籃聯盟是以總分遴選得分王,但這規則到1968-69球季被改成平均得分,並一路沿用至今。這話題近兩年在美國引發熱議,平均得分與總得分派互持論點僵持不下。即便如此,泰託姆的天賦與實力毋庸置疑,2185分並非狂轟濫炸,他平均命中率46.7%、三分外線是35.4%,能拿這麼多分低傷病率和高效率使然,至今已打72場、每場打了37.1分鐘,塞爾蒂克隊還剩4場例行賽,泰託姆總得分還將繼續累積。

全聯盟本季刷破2000分大關共四人:泰託姆2185分、安比德(Joel Embiid)2082分、唐西奇(Luka Doncic)2074分、亞歷山大(Shai Gilgeous-Alexander)2042分,有趣是泰託姆平均30.3分四人中最低,榜首是安比德的每場33分,他本季累積打63場比賽,平均上場34.7分鐘均比泰託姆少,唯獨平均得分高。不單如此,即便與其他幾人相比,唐西奇打63場平均36.4分鐘、亞歷山大是65場平均35.5分鐘,無怪乎球迷討論得分王規則該修還不修?

本季至今已有四人刷破2000分大關,依現有規則以每場平均得分來算,安比德(左)目前暫居聯盟得分王,唐西奇(右)以些微之差緊追在後。 美聯社

數據派觀點,籃球比美式足球、棒球兩大運動更復雜。一名優秀的棒球選手有可能打滿全場,一名四分衛也有機會整季每個進攻回合都參與。但是,一名頂級的籃球明星上場比例,多半不滿比賽時間四分之三。以本季來說,聯盟平均上場時間最高是席亞康(Pascal Siakam)的37.53分鐘,其次是本篇主角泰託姆、厄文(Kyrie Irving)、哈登(James Harden)等,打滿36分鐘全NBA只有12人,暫登得分王的安比德出賽分鐘數排第29名,那是高效率還是聯盟有問題?

當然,我也不希望單季得分王最終變成誰健康誰拿的窘境,傷病不該剝奪球員爭奪得分王的機會,然而從泰託姆例子可以察覺,平均得分數據所帶來的缺陷,包括現階段要求球員每一季打滿58場,若某位球員開賽後五分鐘受傷退出,那比賽還能算一場嗎?目前規則是肯定的,相對也形成弊端。但是,若我們設定每季得打滿2000分鐘的話,平均換算該球員得在聯盟規範58場比賽內平均打滿35分鐘。

在美國數據派各有理論基礎,其中有人主張應該以上場分鐘數取代場次,這可避免有人擺爛、佔據得分榜首卻刻意輪休的窘境。 美聯社

假設聯盟增修得分王細則,說穿了即便以平均得分標準來看,對四位得分破2000門檻的球員影響不大,但像莫蘭特(Ja Morant)這位打滿58場、平均上場32分鐘的球星,就會被剔除於得分王角逐名單,球員得以打滿35分鐘爲目標,或於整年度82場比賽要打滿25分鐘,才能角逐個人獎項。當然,對於此刻的泰託姆來說,塞爾蒂克隊能否衝擊總冠軍更凌駕於得分王頭銜之上,年紀輕輕的他已兩度單季刷破2000分,單是這點就值得掌聲鼓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