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商資金回來成效不彰? 財長:還有9個月可以觀察
吸引廠商回臺投資,政府推出境外資金匯回專法,希望讓臺商投入實質投資可以以較優惠的稅率匯回,自8月15日上路已經上路3個月,目前爲止臺商申請慧回資金爲235億元。財政部長蘇建榮今(18)日表示,未來還有9個月仍可以觀察,部分廠商仍在觀察相信瞭解子法規後,會好一些。
政府推動《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條例》(境外資金會回專法)並自8月15日上路,實施期間爲兩年,臺商可以將存放於國外的資金透過專法匯回,就可以適用首年8%、第2年10%稅率;若有實質投資,就可以減半爲4%與5%。
但是至目前(11月15日)爲止,各地區國稅局已受理56件申請適用,合計申請匯回資金約235億元,佔首年最低推估目標僅爲17%左右,外界質疑成效不彰。
蘇建榮今日赴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海外資金回臺現況及後續管理、投資標的與因應策略」進行專題報告,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現在只上路3個月,至明年8月14日纔會滿一年,還有9個月可以觀察,沒有成效不彰的問題。
目前廠商仍在觀察當中,蘇建榮表示,經濟部、財政部與金管會就針對相關子法規向廠商說明,相信廠商可以瞭解法規,(匯回情況)就會好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