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南區發生縱火案燒2部機車 警19小時內逮獲縱火犯羈押獲准
臺南市警六分局大林所,10月21日清晨5時許據報,有2臺機車疑似遭人放火毀損,警方即成立專案小組積極查緝,經比對過濾於深夜將陳姓犯嫌拘提到案,初步調查疑服用安眠藥,意識不清情況下犯案,全案依放火、竊盜罪嫌移送偵辦,經檢察官聲押,法院裁定羈押。
▲陳姓男子涉嫌騎贓車到南區國民路縱火燒燬2部機車,被市警六分局移送法辦,檢察官訊後將他向法院聲押。(圖/記者林悅翻攝)
30多歲陳姓男子21日凌晨騎乘贓車,至臺南市南區國民路燒燬2臺機車,本案雖無人員傷亡,但警方不敢大意,深怕縱火犯嫌一旦再度犯案,恐釀成更大的危害,警方立即組成專案小組積極查處。
經專案小組比對多筆資料,抽絲剝繭,鎖定陳嫌後,經報請臺南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後,持拘票於21日深夜12時左右將陳嫌拘提到案,警訊中陳嫌對犯情難以說明,警方懷疑陳嫌系服用安眠藥,意識不清情況下犯案,全案偵訊後依放火、竊盜罪嫌移送偵辦,檢察官偵訊後將陳嫌聲押中。
市警六分局長陳錦文呼籲,民衆若發現有任何可疑犯罪情資或線索,均可隨時提供給警方。民衆提供的線索可能是幫助警方迅速破案的關鍵,警方對任何有心挑戰公權力和法秩序的不法份子,一定全力掃蕩,緝捕到案,以創造民衆安居樂業的生活環境。
陳嫌經檢察官訊後向臺南地院聲押,法院召開羈押庭審理後,於深夜22時多裁定羈押獲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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