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畜牧條例吉貝耍條款 意見分歧

臺南市議會辦理新設置畜牧設施管理自治條例修正草案公聽會,正反意見交鋒,圖爲日前東山吉貝耍居民抗議養雞場入侵地方情形。圖/本報資料照

臺南畜牧場設在溪北地區爲多,全市6項國家重要民俗場所幾乎都在溪北,其中知名的東山區吉貝耍西拉雅夜祭,居民4月時抗議進駐太多養雞場。爲此藍綠議員聯合提案修改自治條例,申設畜牧設施與重要民俗場所距離,從400公尺拉大爲1500公尺,議會昨辦公聽會,學者意見正反皆有,全案將送議會大會討論。

南市農業局長李建裕說,拉長距離須慎重考慮,不要讓畜牧業者有被針對的感覺,此外,所謂1500公尺範圍,要如何更精準確定,避免未來衍生法規窒礙難行窘況,待深入釐清。

議員蔡育輝、王宣貿等人聯合提案要求修改新設置畜牧設施管理自治條例第5條,針對國家重要民俗場所所在周界設畜牧設施最短距離,建議從400公尺拉大爲1500公尺,圍牆高度由1.5公尺拉高至1.8至2.4公尺;外界視爲「吉貝耍條款」。

市議會法規委員會在民治議事廳辦公聽會,市府文化、農業、民政、環保局及不少民衆、畜牧業者出席,涌入100多人。文化局長謝仕淵、民政局長姜淋煌表態贊成拉長距離,建議畜牧業者事前強化敦親睦鄰,降低阻力;吉貝耍自救會指出,至少要拉長至1公里以上。

南市退休校長、文史工作者黃文博說,贊成針對6處國家重要民俗區域修正自治條例,代表政府與民間對文化資產重視;臺鋼科大兼任副教授簡文敏認爲,民俗保存不易,拉大距離是態度、預防展現。

嘉南藥理大學教授米孝萱認爲,畜牧場防污源頭管理,污染源不解決,就算拉大至1500公尺仍是無法解決,現有400公尺已足夠。

「不能說民衆要吃肉,但又不給業者生存。」多名畜牧業者發言說,去年缺蛋風波應記憶猶新,當前這樣一再限縮,業者都快要走投無路,且近年業者的養雞、養豬場,不乏水簾式可大幅減少惡臭,業者有心要改善,若違規願意受罰,盼相關單位能多輔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