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大法律系學生檢舉違停 遭小黃司機尾隨拉人 他怒噴:告到底
計程車司機駕車追上前,並趁停等紅綠燈時,出手要把男大生拉下機車理論。(翻攝畫面)
爲擺脫「行人地獄」惡名,警政署自5月1日起展開路口交通大執法。而9日上午9時許,大安分局瑞安街派出所接獲民衆報案,20歲臺大法律系謝姓學生,由父親騎機車載送上學途中,因拍照檢舉計程車司機違規停車,竟遭運將駕車尾隨,運將並趁等紅燈時,出手要將後座的謝姓男大生拉下機車,謝父趕緊往前騎,不料卻撞上前方機車。
謝姓男大生立刻氣憤前往派出所報案,提告運將妨害自由罪,警方循線通知63歲陳姓小黃司機到案,他告訴警方,因發現被男大生拍照,他才駕車追上,想和對方理論,「問他拍我照片幹嘛?」後來看到對方撞車,他也心虛駕車離開。警方將他依法函送地檢署偵辦。
警方9日上午接獲報案,建國南路二段69巷有人騎車被計程車司機拉扯,後座男子差點被拉下車。員警到場瞭解報案人爲一對父子,稍早於建國南路一段上發現有輛計程車於路口10公尺處違停,因此後座、就讀臺大法律系二年級的謝姓男大生,以手機拍攝該車輛違規照片,準備事後檢舉。
不料計程車司機發現,因此持續尾隨謝姓父子的機車,並於他們在大安森林公園旁停等紅燈時,拉扯後座謝生的揹包欲將其拉下車,謝父趕緊往前騎,結果撞上前方機車,所幸無人受傷,司機於警方到場前便已離去,事後仍被警方查出身分,通知到案。
謝姓男大生事後在Dcard網路論壇發文表示,事發當下真的快嚇死,無法想像如果被拉扯倒地後,司機會對他怎樣,一定會告到底,違停的部分更是第一時間就檢舉了。他說,希望法官能給有暴力傾向的駕駛一點教訓。
大安分局表示,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規定,於路口10公尺處違停,處新臺幣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同時警方呼籲避免停在路口10公尺,造成用路人危險,若有需要可以撥打110,尋求協助,避免當場衝突造成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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