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小巨蛋還是「震」柯P擬訂新修:2、3樓觀衆不得站立

臺北市長柯文哲近日指示小巨蛋2、3樓觀衆不得站立、跳動,將來將納入契約規範。(本報資料照片)

臺北小巨蛋舉辦演唱會總吸引上萬歌迷入場,卻屢被周邊居民抗議「人爲地震」。現行小巨蛋防震規範爲60dB(分貝),超過標準可罰30萬、可按曲目逐次開罰。但議員質疑藝人羅志祥7月份舉辦演唱會測得53分貝,周邊住戶仍感受到震動,要求標準至少低於53分貝。臺北市長柯文哲近日指示小巨蛋2、3樓觀衆不得站立、跳動,將來將納入契約規範。

歌后「阿妹」張惠妹2015年在小巨蛋演唱會,以《三天三夜》一曲造成地板震動,引發居民抗議,今年4月張惠妹重返小巨蛋,一連唱6天,並請觀衆以「稻草人」腳不離地的方式搖擺,雖未超過震動標準,但居民仍感受到震動,當地里長、里長夫人甚至到臺北市政府下跪。

小巨蛋委管單位臺北捷運公司今年6月修嚴「臺北小巨蛋主場館租用管理要點」,從63dB降至60dB,若量測值超過60dB,且經鄰近社區住戶反映建築物有共振情形者,北捷得對租用人計罰30萬元懲罰性違約金,並可按曲目連續計罰。

市議員秦慧珠質疑,不僅是阿妹演場會,其實藝人羅志祥7月9日才辦完一場演唱會,同樣造成震動,很多居民打到1999投訴,北市府受理後檢測後,稱僅有53.5分貝,未超過60分貝,但她強調53.5分貝就已造成震動,標準應要再低於53.5分貝,甚至訂到50分貝,按照實際狀況訂定。

秦慧珠也建議,小巨蛋1樓搖滾區可以站立,但小巨蛋2、3樓賣座席,就應該坐着欣賞表演,2、3樓禁止站立、跳動或是阿妹的稻草人姿態搖晃,2、3樓可容納7000人,一旦同時鼓掌、搖晃,產生的共震也是非常驚人。

北捷補充,依照市長裁示,後續文化局於活動因應計劃審查時將加強要求活動主辦單位提出減少振動措施,以及2、3樓觀衆不得站立或跺腳等規範,並由捷運公司據以納入場地租用契約約定,目前採勸導方式2、3樓禁止跳動,但若觀衆站起來去廁所要不要罰?將研議更細密的配套措施。

柯文哲日前在議會總質詢表示,晨會有討論過,震動超過60分貝罰30萬且逐次罰,先公佈規定,並審查表演內容,1、2次之後大家就知道北市的規定。他還說,乾脆把偵測器架設好,不要有民衆抗議才測,連續性偵測應有嚇阻作用。

至於議員提議降到至少53分貝以下,北捷迴應,這是共識決,由財政局、文化局、捷運公司達成共識調整至60分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