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營訂「柯P條款」留合作伏筆 北市議員:柯P不是唯一
民進黨中執會13日通過2018直轄市長選舉提名辦法,對於非執政直轄市保留「特殊選情考量」,授權中執會能彈性決定與民進黨以外人士的合作方式,被解讀爲預留與臺北市長柯文哲合作空間的「柯文哲條款」。對此,民進黨北市議員認爲,中執會通過的辦法並非針對柯文哲,而是要讓未來碰上特殊選情時有法可循,未必只有柯文哲可以適用。
有民進黨議認爲,2018年只要柯文哲不要太過分,民進黨、柯文哲再次合作的可能性很高。議員許淑華表示,中執會新增條款旨在把民進黨2018版圖擴大,民進黨目前尚未確定黨內的臺北市長參選人,未來會延續2014年模式與柯文哲進行民調比拚,「柯市長若再犯錯,民進黨真的會找別人選北市長」,強調柯文哲不是絕對也不是唯一。
民進黨臺北市黨部主委黃承國也說,中執會事先在提名條例中明訂該法源,讓未來碰到特殊選情時,有法可循也避免爭議,新增條款並非針對柯文哲,也不一定只有柯能適用。
對於2018選戰,柯文哲目前是抱着「你做得好別人也拿你沒輒」的心態,日前接受媒體專訪時更說,民進黨應該會在明年5月攤牌,如果那時候他還沒死、民調還沒有掉下來,對方應該就會禮讓他、讓他出線。而對於民進黨這次的「柯文哲條款」,市府高層透露,柯文哲自認是「被民進黨決定」的一方,不方便多說什麼。
▼柯文哲。(圖/臺北市政府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