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立委補選60天史上最短?中選會:最短是43天

臺北市立委補選60天史上最短?中選會:最短是43天。(本報資料照片)

國民黨徵召臺北市議員王鴻薇參選臺北市第三選區立委補選,此次補選期程僅60 天,被外界認爲是史上最短,國民黨認爲這樣安排選舉期程是政治操作。對此,中選會直言,過去辦理立委缺額補選,實務上短則 40 余天辦理投票、長則 80 余天,與過往諸多前例並無差異。

中選會表示,以2014年爲例指出,第8屆立委苗栗第2選區、南投第2選區、屏東第3選區缺額補選,2014年12月25日出缺,2015 年2月7日投票,辦理期間短則43天,長則如以 2008年爲例,辦理期間86天,此次北市立委第3選區立委補選投票日期,先前已多次說明。

依「公職選罷法」規定,區域選出的立委在就職後因辭職出缺時,應自辭職之日起3個月內完成補選投票;但其所遺任期不足1年時,不予補選。

中選會指出,考量法定投票完成期限、籌辦各項選務工作所需時間、避免與考選部、教育部或學校等機舉辦的考試或補班日(補上課日)同日,以免影響應試考生等各界投票權的行使,也須避免與紀念日及節日放假同日,如競選活動期間也不適合於農歷春節連假期間進行等因素。

中選會提及,加上立法院會期2月1日開議,爲使該選區具有立委以表達其民意,保障其參政權利。1月7日 ( 星期六 ) 爲補行上班日,因各學校行事曆業已排定該日爲上課日;1月13 日至1月15日爲112學年度大學學科能力測驗考試日期,考量避免影響大學學測進行及考生家長行使投票權因素。而至1月 20日至29日爲農曆春節期間,投票日期訂於該期間將影響民衆農曆春節連假安排,故擇訂於1月8 日 (星期日) 辦理。

中選會強調上述說明與諸多前例可知,其所需考量的因素很多,除地方選委會的合理籌備期間外,也須避開農曆連假併兼顧立法院會期等各項因素,中選會及各地選委會均依法、依例辦理補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