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要跟前男友複合 不滿被分手!臺東男抓狂硬上慘了

陳男不滿女友要跟前男友複合,竟然抓狂硬上性侵得逞。(示意圖/Shutterstock)

臺東一名陳姓男子,去年(111年)1月透過交友軟體認識A女後交往,但1個多月後,A女想釐清雙方關係,也向陳男表示,她想與黃姓前男友複合,去年2月20日凌晨,A女前往陳男住處後,2人進到房間內。

談話過程中,陳男因不滿A女想要分手並結束聯繫,不顧A女多次推拒,仍然強脫其衣褲並用身體壓制,A女無法反抗遭性侵得逞,A女擔心不順從陳男,恐將對自己造成不利,等到陳男洗完澡後,才強裝鎮定離去。A女回到黃男的住處後,才難過地吐露遭到侵犯,黃男隨即陪同A女報警提告。

法院審理,陳男坦承有性行爲,但辯稱:當天是要跟她討論,要選擇我還是黃男;A女表說要我再等她一陣子,但我不想再拖下去,當下心情難過,就在她面前喝了2罐啤酒,而她希望我不要難過,就主動擁抱並親吻我,之後就發生性行爲,還有女上男下的體位。

A女則向法官表示,案發當日是陳男一直跟我說要講清楚,他就求我說最後一次見面,他想要把事情弄清楚,我就心軟覺得沒關係那就去,所以當天去他住處是要跟他講清楚。

我跟他說,不用因爲我而猶豫其他女生,我沒有要跟你在一起,我男朋友需要我,然後他就突然變一個人,說他也需要我,然後就壓上來。因爲他那邊沒有椅子,我原本是坐在他牀邊,他壓上來後就直接在牀上;我只記得我一直把他推開,一直說不要。

然後,我就感覺到他直接把他性器官放進來,我就整個很害怕,一直想要推開他;中間有一段他叫我在上面,我就說「我不要,我不會,我要回家」,然後他就蠻凶地說:「就叫妳在上面一下,是會怎樣」,我想說如果我配合,他可能就會放過我,所以我就在上面一下子,完了後他又把我腳拉回來,然後又整個人壓上來一次。

A女哽咽地表示,他一樣在上面壓住我,然後我就跟他說很痛,因爲那時候我喊得有點大聲,所以他才放開;他停了後,我就說我想要回家,他就拉着我,還說「不然妳用嘴巴幫我」,我就說「我不要,我不會」,是快哭出來地拒絕。

陳男就說「那算了,我們去沖水」,他一直拉着我要去沖水,我說「我現在只想趕快先回家」,那時候我們一直在僵持,因爲他一直要拖我去浴室沖水,我就堅持不要;我說我要回家,他就說「那妳等我洗好澡」,我記得我有說不用麻煩你載我,我自己下去就好,他就很兇地說「等我洗好一下會死是不是」,那個態度挺可怕的。

他在洗澡時,我有想過要不要直接衝下去,但因爲他浴室門沒有關,衝下去他會看到我,而且我第一次去他家,不知道他家門鎖,我就在想會不會沒開好就被他拖在那邊,就出不去了,所以我那時候一直在想要不要跑,最後我還是有等他洗好澡,請他帶我到一樓,他把門打開後我就離開。

法官判決,陳男犯強制性交罪,處有期徒刑3年8月。陳男不服提起上訴,高等法院花蓮分院審理,陳男坦承犯行,並表示希望能向A女表示道歉、賠償,A女也表明接受道歉及調解,雙法以賠償60萬元達成和解,陳男已依約給付31萬元。法官日前撤銷一審判決,改判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緩刑期內付保護管束,並應依約履行完成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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