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穿「中油瓦斯」制服...居家安檢遭逮 使出「計中計」超有梗
▲沈姓男子身穿中油瓦斯公司制服,企圖進入民宅並推銷遮斷器,遭法院判刑4個月。(圖/記者黃孟珍翻攝)
苗栗縣1名沈姓男子,在2020年1月初,身着印有「中油瓦斯有限公司」字樣之制服,以瓦斯安全檢查爲由,推銷遮斷器遭到屋主拒絕,並報警處理;苗栗地方法院審理後,以侵入住宅罪、詐欺取財未遂罪,共判處有期徒刑4月、可易科罰金。
苗栗地檢署表示,沈男於2020年1月16日中午,在苗栗縣頭屋鄉身着印有「中油瓦斯有限公司」字樣之制服,企圖以檢查瓦斯管線爲幌設備爲由詐騙彭姓民衆,因見沈男所穿着的制服,彭男誤以爲是臺灣中油公司員工,遂讓沈男進入廚房檢查。沈男檢修後,以管線老舊爲藉口,告知彭男需要更換瓦斯遮斷器開關,費用1200元。
彭男驚覺有異,並打電話向中油天然氣事業部門詢問,中油公司表示並無派員到府檢修,彭男得知後向警方報案,經苗栗分局報告地檢署後,由黃棋安檢察官偵辦並提起公訴。
不過,沈男否認犯罪,辯稱「中油瓦斯有限公司」是其妻子合法設立之公司名稱,其並無詐欺犯意。但法院認爲「中油公司」爲歷史悠久、成立已70年餘之國營事業,其所經營之油品及天然氣等事業,更爲一般民衆所周知,「中油瓦斯有限公司」之「瓦斯」亦爲中油公司所經營之業務,此「中油瓦斯有限公司」使人易誤認爲「中油公司」本身或爲其子企業。
另外,參酌沈男案發時的行爲舉止並未充分說明其來意,故最後認定沈姓男子是企圖利用民衆誤認的狀態遂行其詐欺犯罪,將沈男以侵入住宅罪、詐欺取財未遂罪,共判處有期徒刑4月、可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