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離家賺錢...夫帶小三回家住半年 還嗆兒:你們帶我爲什麼不能
一名人夫趁劉姓妻子因工作離家半年時,竟帶王姓小三回家住半年,二兒子看不下去後抗議,他還回嗆「你們帶,我爲什麼不能帶」!劉婦事後怒告王女通姦,民事部分,新北地院判王女須賠償3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劉女因工作關係離家半年,丈夫竟大膽帶王女返回住處,還同睡一房,二兒子爲此大發脾氣,卻遭遭父親回嗆「房子我租的,你們帶,我爲什麼不能帶」。直到某天劉女返家,王女來不及收拾衣物離開,也答應不再和她的丈夫聯絡,但事後2人仍持續勾勾纏。
劉女怒而對王女提告妨害家庭,並求償80萬元。不過,新北地檢署認爲通姦事證不足,因此不起訴王女,至於,民事求償部分,新北地地院認爲,有劉女兒子作證,表示王女確實到家裡住了半年,還要他們幫忙收衣物打包,最後認定王女破壞劉女家庭,判賠3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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