鎖國禁外籍人士入臺 指揮中心:這幾種人例外

鑑於國際COVID-19疫情仍然嚴峻,爲維護國內防疫安全及確保國人健康,我國自明(2021)年1月1日零時起(當地搭機時間),暫定1個月,限縮非本國籍人士入境檢疫規定。(圖/鄭鬱蓁攝)

指揮中心今(30)日表示,我國自明(2021)年1月1日零時起(當地搭機時間),限縮非本國籍人士入境及檢疫規定,暫定實施1個月,非本國籍人士須符合下列條件,始得入境。(指揮中心提供)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30)日表示,鑑於國際COVID-19疫情仍然嚴峻,爲維護國內防疫安全及確保國人健康,我國自明(2021)年1月1日零時起(當地搭機時間),限縮非本國籍人士入境及檢疫規定,暫定實施1個月,並自明年1月15日零時起強化入境旅客檢疫措施

指揮中心表示,限縮非本國籍人士入境及檢疫規定說明如下:

(一)非本國籍人士須符合下列條件,始得入境:

外籍人士:持有居留證外交公務商務履約、人道考量、國人之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其他特別許可

港澳人士:持有居留證、商務履約、跨國企業內部調動、國人之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專案許可。

陸籍人士:持有居留證、國人之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專案許可。

(二)暫停旅客來臺轉機

(三)短期商務人士縮短居家檢疫專案,除已通過審查者外,其餘恢復14天居家檢疫。

(四)暫停國際醫療(特殊或緊急採專案許可除外)。

指揮中心指出,亦將加強入境者之居家檢疫措施,自明年1月15日零時起,入境旅客除須依原規定檢附登機前3日內檢驗報告外,亦須提供檢疫居所證明(以集中檢疫或防疫旅宿原則,若選擇居家檢疫者,則須1人1戶且經切結)。入境檢疫措施將視疫情及執行狀況,適時滾動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