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方案”獲生態環境部全國推廣
本報訊(記者 惠玉蘭 通訊員 賀亮)生態環境部近日發文,在全國推廣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蘇州方案”。生態環境部通知認爲,蘇州市以“太湖生態島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示範基地”爲載體,建立生態環境修復項目庫實施“雙向匹配”機制,創新實施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新路徑,破解了賠償資金“該用不敢用”“能用不願意用”的難題。
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是生態文明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破解“企業污染、羣衆受害、政府買單”的有效手段。2022年,吳中區在太湖生態島建成全省首個集修復示範、法治警示、科普交流和監測監控等功能於一體的綜合性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示範基地,引導蘇州市域範圍內不能在原位修復的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件,因地制宜靈活採用“補種復綠”“增殖放流”“護林護鳥”及“勞務代償”等方式開展替代性修復。截至目前,基地已落地修復案件74件、涉及修復資金約287萬元,打造了居山灣碳匯林、金庭苑公園池塘等示範項目。
2023年,吳中區在實踐中總結提煉“選擇替代修復項目-繳納資金-實現環境服務功能等量恢復”三步走模式,被生態環境部在2023年10月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關於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領域執法司法工作情況的三個報告並開展專題詢問時,作爲破解賠償資金“該用不敢用”“能用不願意用”的有益探索加以彙報。
去年8月底,吳中區聯合蘇州市人民檢察院、蘇州市生態環境局印發《蘇州市太湖生態島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示範基地替代性修復項目清單“雙向匹配”機制實施細則》,在全國首創項目庫“雙向匹配”替代性修復方式,並配套制定“雙向匹配”和“公證提存”工作流程。綜合運用賠償資金“點對點”和“公證提存”管理使用模式,破解了賠償資金收繳難、履行難、管理難的現實困境。
目前,“雙向匹配+公證提存”模式已在具體項目——陰山江水質提升項目中得以運用,該項目是針對金庭鎮陰山島內唯一內河,進行水體生態修復、景觀亮化及智慧運維監管等內容實施的項目。該項目於去年12月13日完工,高效、便捷、規範地使用生態損害賠償資金開展生態環境替代性修復。
“匹配不上項目,賠償金暫時就無法使用,這筆錢存在哪、怎麼管理、今後如何使用等一連串問題就會接踵而至。”吳中區生態環境局相關負責人表示,“雙向匹配+公證提存”模式實施後,這些問題便可迎刃而解。接下來,蘇州將持續擦亮基地的品牌,不斷豐富實踐案例,力爭形成更多可感可觸的實踐成效和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做法,爲全國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提供“吳中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