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環境部:我國生態環境分區管控體系已基本建立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李莎 北京報道我國幅員遼闊,不同地區的自然條件、承載能力、功能定位差異大,必須處理好發展與保護的關係,從源頭加強生態環境准入管理。

“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就是根據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和資源利用上線,實施差異化管控的制度,是一個區域生態環境管理的源頭和基礎,爲發展‘明底線’‘劃邊框’。”9月25日,國新辦舉行“推動高質量發展”系列主題新聞發佈會,在發佈會上,生態環境部副部長郭芳表示。

2017年,原環境保護部在連雲港、濟南等4個城市試點開展以“三線一單”爲核心的生態環境分區管控研究,於2018年在長江經濟帶11省(市)和青海省試點推開,2019年開始在全國推開,2021年完成省、市兩級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方案編制發佈並正式實施。

郭芳在發佈會上介紹,目前,生態環境分區管控體系已基本建立,全國共劃定了優先保護、重點管控、一般管控三類單元共44604個,並且做到“一單元一清單”,這個清單即准入清單,明確了在單元裡“什麼能做、什麼不能做”。在這個基礎上,各省(區、市)生態環境分區管控信息平臺,已經完成基本功能建設並上線運行,支撐了政策落地、環境准入、園區管理、執法監管的數智化應用,初步實現了“一圖全覽、一鍵研判、一站服務”。

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實施分區域、差異化、精準管控的生態環境管理制度”。

對此,郭芳表示,生態環境部將抓好改革任務落實。一是進一步夯實工作基礎。推動分區管控納入生態環境法典,加大國家科技重大專項支持力度,研究分區管控的單元劃分、精準管控等關鍵核心技術。

二是進一步強化平臺應用。制定信息平臺建設指南和接口規範,加強國家、省兩級平臺互聯互通,拓展應用場景,提升應用效能。

三是進一步形成制度合力。開展與國土空間規劃銜接、減污降碳協同等試點工作,強化政策協同。開展生態環境分區管控與環境影響評價、排污許可等制度聯動改革,完善源頭預防體系,抓早抓實,力爭在環境管理的初始環節就實現以高水平保護促進高質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