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揆造謠案 北市警違法移送 北院不受理

立委林爲洲向警方告發行政院長蘇貞昌造謠,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案經近1年,臺北地方法院日前認定,臺北市警局中正一分局未「傳喚訊問」蘇就移送,「移送違法,無實質審理之必要」。圖爲林爲洲去年到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中正第一分局報案的畫面。(林爲洲國會辦公室提供)

行政院長蘇貞昌去年底說,屏東「信功」豬農支持萊豬,但遭對方否認,立委林爲洲向警方告發蘇造謠,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案經近1年,臺北地方法院日前認定,臺北市警局中正一分局未「傳喚訊問」蘇就移送,「移送違法,無實質審理之必要」,裁定不受理。可抗告。

中正一分局稱 有衛福部回函

中正一分局昨指出,去年12月4日受理後,便調閱相關影像資料、製作譯文,另函詢衛福部。鑑於本案已有衛福部回函,及蘇在立院接受質詢的全程影像佐證,纔沒通知蘇說明,並於今年1月29日(2個月移送時效內),將案件函給臺北地院簡易庭裁處。法官認爲警方違反規定,警方予以尊重,未來將精進相關程序作爲,以求周延。

這起案件導因,去年12月1日蘇在立法院內迴應立委質詢表示,「屏東豬農我非常熟,他們都非常支持我們。上禮拜我到屏東的信功豬肉,他還是國民黨中常委,他很支持,我可以告訴你名字,信功豬肉。」

江啓臣質疑 司法看顏色辦案

蘇言論一出,信功董事長楊博仁接受本報訪問時,打臉蘇的說法表示,信功不可能贊同,更不支持且反對萊豬政策,「蘇揆的說法黑白講,我支持的是臺灣豬肉外銷,蘇故意誤導,拖我下水,很不應該。」

去年12月4日反萊豬公投案領銜人、立委林爲洲前往中正一分局告發蘇散佈謠言,不過案件卻石沉大海。今年10月立委江啓臣在立院質疑,警方直到當時都沒傳喚蘇,司法不應有顏色差別。

拖了一年,日前臺北地院終於作出裁定。裁定書指出,今年11月8日中正一分局函文法院,「今年1月22日分局收到衛福部函文,且衛福部認定結果爲無食安疑慮,分局未敢專擅,移請法院裁處。」

逾2月未傳喚 無實質審理必要

法官詹駿鴻審理認爲,涉嫌違反社維法的行爲人,如經移送機關合法通知,無正當理由不到場者,移送機關得逕行裁處,但警方未依法讓蘇表示意見,法院便不得就蘇是否有違法行爲,做實質審理裁定,也不得再通知蘇訊問。

法官表示,社維法規定,違反本法的行爲,逾2個月警察不得訊問、處罰,並不得移送法院;中正一分局任令2個月通知期經過,實質造成法院無從在法定2個月期限內通知蘇的可能,況且分局未訊問就違法移送,法官沒實質審理必要,裁定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