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早餐到學長家嘗3次禁果 14歲國中妹:我們自然發生
▲曾男趁學妹到他家送早餐時,趁機發生性關係。(圖/示意圖/記者季相儒攝)
臺北市一名曾姓男子2015年間認識一名14歲學妹,且曾男趁學妹送早餐到他家時,趁機性交得逞,一年間共發生3次性關係,後來因學妹將事情告訴同學才曝光,其母親得知後怒告強制性交。檢方偵結,認爲少女偵查中堅稱雙方是「自然而然」發生,且又多次前往該處,與一般強制性交被害人反應相異,因此依對未成年性交罪將曾男起訴。
起訴指出,曾男爲該名少女的國中學長,2015年間透過同學介紹認識彼此,沒想到同年11月間曾男趁少女到他家送早餐時,趁機發生性關係,隨後又在12月以及隔年3月分別發生性行爲;曾男到案後也坦承,知道少女才14歲、就讀國中而已。
少女起初在警詢時,稱曾男剛開始要脫她的衣服時,「我有跟他說不要,他也有收斂,可是過沒多久,又開始毛手毛腳,我因爲嚇到沒有抗拒」,最後才發生性關係;不過,少女偵訊時又改口,曾男並沒有強迫她,雙方是在「自然而然」的情況下發生的。
檢方認爲,少女前後說詞不一,且2015年11月間發生第一次性關係後,又陸續前往曾男住處再次性交,核與一般強制性交之被害人於案發後,多有恐懼、逃避反應之常情相異,故綜合以上事證,應認少女於偵查中之指述,爲可採信,因此依對未成年性交罪將曾男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