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山文創園區圖利財團?掛名「文創」卻蓋旅館、電影院
臺北市議員楊實秋近日踢爆北市府賤租精華地段,就爲圖利特定財團。因爲北市府只拿到1.3億的權利金,卻特地爲BOT案花費2億多元開闢聯外道路,每年還編列9千萬維修園區,根本不成比例,而且原先園區內65%的地板面積應做文創用途,但負責開發的財團卻能蓋旅館、電影院。
楊實秋痛批:「可以擁有這麼好的條件,5年付1.3億,拿走1.2公頃、2萬8千坪的建物。」認爲目前市府到手的權利金明明只有1.3億,卻幫BOT案花2億開路,還花4.5億整建古蹟,甚至每年編9千萬維護,實在離譜。
儘管市府解釋1.3億僅是第一階段1成的權利金,加入營業額千分之五抽成和租金,市府將會進帳超過28億。但楊實秋質疑合約規定除了文創主體事業,其他附屬事業應不包括旅館和電影院,爲何掛上「文創」就可以過關?
楊實秋質疑市府放任業者變更用途,根本是「假文創真開發」。但北市文化局強調,不管是旅館還是電影院,都經市府覈定列入設置範圍,也沒超過35%樓地板面積規範。楊實秋則喊話:「如果柯P執行不力,我相信柯P你下屆選舉的時候,人家會對你投下不信任票」希望柯P未來能好好把關,不要放水。
▼影片取自YouTube,如遭刪除請見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