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有耕地375租約屆滿 續租或收回耕地申請受理至2/17止
中市經管耕地375減租業務,佃農戶數、土地筆數及租約件數皆以清水區爲最多。(臺中市政府提供/陳世宗臺中傳真)
375租約攸關地主佃農雙方的權益。臺中市政府地政局長吳存金6日說,私有耕地375租約6年租期已於去年底屆滿,耕地續租或收回已從今年1月1日於各區公所開始受理申請;今年申請截止日延至2月17日,請出承租人、出租人儘速向土地所在地公所申請續訂或收回,保障租佃雙方權益。
吳存金指出,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自民國38年公佈施行,明定耕地租約一律以書面爲之,租佃期間不得少於6年,地主非有法定原因,租約存續中不得任意主張終止租約以保障佃農權利,租約期滿時除地主得依法定要件申請收回自耕外,如佃農願繼續承租者,應予續訂租約;
臺中市各區公所登記有案的私有375耕地租約有1859件,佃農3167戶、地主4408戶,面積約632.2公頃。中市經管耕地375減租業務,除中區及和平區無375租約登記土地外,其餘分佈於本市27個行政區;其中佃農戶數、土地筆數及租約件數皆以清水區爲最多;地主戶數則以大甲區爲最多。
地政局提醒私有耕地375租約出租人(地主)與承租人(佃農),若承租人願意續租或出租人欲依耕375減租條例收回耕地,應於2月17日前向耕地所在地區公所提出申請。
地政局強調,375租約攸關地主佃農雙方權益,爲服務業佃雙方續租順利,並提供相關資訊,民衆可至地政局網站「耕地三七五專區」查詢相關問答及租佃爭議分享案例;另續租或收回所需相關書表格式,可於「書表下載」區下載使用,民衆如有疑問可洽各區公所詢問,或撥打地政局諮詢專線04-22170727,以維護業佃雙方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