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煙案罰責兩套標準 許淑華:出了錯還是有位置給你

華航副總邱彰信在整起私煙案中擔任關鍵角色。(圖/記者趙永博攝)

記者黃巈禾/綜合報導

私煙案持續延燒,事發至今已近兩個月,相關部會案情交代不清。對此,國民黨立委許淑華批評,私煙案罰責兩套標準,整起事件扮演關鍵角色的邱彰信,其懲處從華航副總調到總經理室當高級專員,這顯示出蔡政府中「有關係就沒關係」的真締,「出了錯還是有位置給你」。

許淑華25日在臉書表示,私煙案至今已近兩個月,除了國安局長換人之外,其他單位懲處名單,未能獲得社會大衆所接受,23日財政委員會排專案報告時,相關部會對案情交代不清,香菸數量流向也未能掌握,面對國人關切之重要議題,政府的重大錯誤,時至今日來立法院答詢卻是這種態度,令人匪夷所思。

許淑華指出,近年交通部及其轄下事業單位屢屢發生重大疏失,普悠瑪事件、華航罷工、走私私煙等,每個事件發生後皆出現瞞騙社會大衆的情況,這已成爲蔡政府出錯後的處理模式,但這些事件中卻往往沒人承擔政治責任,包含這次事件的懲處名單依然是「抓小放大」,高官依然位居廟堂

許淑華提到,據檢方調查報告指出華航近年因歷經兩次罷工,營收深受影響,但空品處每年仍有6億元免稅品銷售目標,邱彰信、黃川禎於堯組成3人小組,開出「訂煙無上限」、「機邊交貨模式」,讓吳宗憲張恆嘉等人揪團購買香菸。

許淑華批評,事發後邱彰信從副總調至總經理室高級專員,一個遭檢察官起訴《貪污圖利罪》的副總經理其懲處竟是調任總經理室高級專員,這顯示出在蔡政府中「有關係就沒關係」的真諦,「出了錯還是有位置給你」。

許淑華提及,過往華航旗下公司捲入毒品走私案,皆以公司高層一無所知作爲規避,也是以《海關緝私條例》第35條輕罰了事,但這次總統府私煙案,華航與華膳空廚主動提供免稅倉庫特勤人員使用,公司高層不可能事先毫不知情

許淑華說明,依據《海關緝私條例》貨棧保稅倉庫的走私行爲,依情節輕重,可以分爲第35條的「擅行移動貨物」、第37條的「虛報貨物逃避關稅」以及第36條的「私運貨物」等。

許淑華指出,本次事件發生後財政部迴應,因涉及到刑責,依據《行政罰法》「刑事先行」原則,未對華航等相關人員處以行政罰鍰,要待法院審判結果,但華膳本次是協助走私的機構,財政部卻以「擅行移動貨物」輕罰華膳了事,同樣都是涉及走私,但卻有兩套標準,裁量標準令人疑惑。

許淑華表示,以總統專機走私香菸事關重大,有鑑於此國民黨籍委員於交通委員會提出臨時提案,要求蔡政府儘快釐清責任,給社會大衆一個完整的交代,然卻遭到民進黨籍立委的杯葛,以多數暴力否決臨時提案的成案,護航至此令人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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