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運作進一步規範
近日,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發布《私募證券投資基金運作指引》,自2024年8月1日起施行。業內人士認爲,《運作指引》的發佈有利於加強私募證券投資基金自律管理,規範私募證券投資基金業務,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促進私募基金行業健康發展。
《運作指引》共42條,內容覆蓋私募證券基金的募集、投資、運作等各環節,突出問題導向、風險導向,科學設置差異化規範要求。具體來看,一是強化資金募集要求,明確私募證券基金的初始募集及存續規模,強化投資者適當性要求,明確預警止損線安排等。二是規範投資運作行爲,明確投資策略一致性要求,強調組合投資,禁止多層嵌套,規範債券投資、場外衍生品交易和程序化交易,建立健全內控制度,加強流動性管理,明確信息披露要求等。三是強調受託管理職責,禁止變相保本保收益,明確不得開展通道業務,不得通過場外衍生品、資管產品等規避監管要求,規範業績報酬計提,保證公平對待投資者。四是樹立長期投資、價值投資理念,規範基金過往業績展示,引導投資者關注長期業績,加強對短期投資行爲的管理。五是合理設置過渡期。針對存量私募證券基金設置差異化整改要求,對部分整改要求給予一定過渡期安排,避免對基金正常運作造成不利影響。
近年來,私募證券基金行業發展迅速,在服務實體經濟、滿足居民財富管理需求、壯大機構投資者隊伍、提高市場定價效率、增強資本市場韌性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截至2024年3月末,在中基協登記的私募證券基金管理人達8300餘家,管理私募證券基金9.2萬隻,規模近5萬億元,已成爲資本市場重要的機構投資者。
中基協介紹,目前管理規模前400傢俬募證券機構佔行業管理規模比例近80%,管理規模後2000傢俬募證券機構佔行業管理規模比例僅約0.15%,行業兩極分化較爲嚴重,小、亂、散、差業態仍較爲明顯,部分機構背離“受人之託,代人理財”的基本屬性,投資運作缺乏必要約束,損害投資者合法權益,不利於市場穩定運行。鑑於此,有必要加強規範管理,促進行業平穩健康發展。
2023年,私募基金行業制度建設取得重大進展,行業首部行政法規《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條例》發佈,將私募投資基金業務活動納入法治化、規範化軌道進行監管。中基協表示,爲全面貫徹落實《私募條例》,進一步完善行業規則體系,促進私募證券基金規範運作,協會起草《運作指引》,起草過程中充分徵求行業機構和監管部門意見。協會對反饋意見進行認真研究,充分考慮行業合理訴求,對相關條款進行調整優化,較好兼顧了行業規範和發展。
值得關注的是,中基協還就《運作指引》中提到的基金存續規模、申贖開放頻率及份額鎖定期、組合投資等市場關注度較高的問題進行了規範和說明。
例如,爲逐步改善小亂散差的行業現狀,《運作指引》公開徵求意見稿提出基金規模持續低於1000萬元的私募證券基金應當進入清算流程,市場機構對此反映較多,認爲對小規模基金衝擊較大。經充分評估後,目前已作出調整:一是明確最低存續規模降低至500萬元,長期低於500萬元規模的基金應當停止申購;二是在觸發停止申購後、進入清算程序之前,增加緩衝期,要求“停止申購後連續120個交易日基金資產淨值仍低於500萬元的,應當進入清算程序”;三是給予一定過渡期,將長期低於500萬元的起算時間定爲2025年1月1日。
“此次《運作指引》的發佈進一步完善了私募基金領域的監管,對不同產品、不同投資品種、不同投資者採取差異化措施,有助於防範行業風險,促進了行業中長期健康發展。”星石投資有關負責人表示,對私募證券基金管理人而言,《運作指引》有助於優化行業供給;對投資者而言,《運作指引》對私募證券基金管理人在銷售、投資和業績報酬設定等方面進行了優化,更好地保護了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經濟日報記者 馬春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