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機轟「承諾跳票」嗆圍各政院!交通部:Uber條款照上

▲代僱駕駛自救會到政院門口抗議。(圖/記者林敬旻攝,下同)

記者胡順惠臺北報導

交通部法規委員會確定通過修正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103條之1(Uber條款),10月初將會依法取締,Uber駕駛今(29)日前往行政院抗議,認爲交通部背棄當初的承諾,獨利特定業者,並與警方爆發激烈肢體衝突。交通部政務次長王國材迴應,交通部最放心不下的就是駕駛,當時對駕駛四點回應和承諾該做的都做了,交通部的立場不會改變,下週將依計劃公告法規。

▲王國材重申,交通部立場不會改變。

王國材拿出4月19日的會議紀錄,當天他答應4件事,包含第一,計程車司機小客車貨業之代催駕駛都是靠開車載客賺取收入,但Uber與小客車租賃車業合作後,大量車輛及駕駛投入計程車原有短途載客市場且削價競爭,已影響計程車司機收入,政府必須嚴正處理;第二,2017年交通部對於「Uber以合法租賃車爲營業主體,Uber提供派遣技術方式」表示樂見,但Uber與租賃業合作以來,從廣告促銷招募駕駛並媒合靠租賃車行、媒合車輛提供即時派遣載客服務、提供乘車優惠、乘車費用定價等,都是由Uber主導決定,已非Uber當初所承諾的營業方式,在此必須澄清。

第三,則是交通部會確保每一位駕駛開車賺取收入權利,包括將Uber小客車租賃業車輛及駕駛,移轉多元化計程車,車輛協助改掛計程車牌,並輔導駕駛考取計程車執業登記證,並輔導Uber在臺灣成立計程車客運服務業,合法派遣計程車;第四,對於租賃車駕駛人反映轉換爲計程車所面臨車輛貸款問題,交通部也會盡力提供協助,將與相關單位進行協商討論,以不增加駕駛人負擔爲前提,儘可能給予貸款利率彈性空間

▲蛋洗現場氣氛火爆。

王國材表示,上述4點該做的都做了,昨天也先告知自救會。爲何公告時間往前挪?他說,當時說2至3個月的過渡期,後來發現Uber一直在招募司機,擔心這兩個月又找一堆司機進來,讓Uber有所期待,改成1至4個月,早一點公告早點死心,但時間加起來還是5個月不變。

王國材指出,交通部最放心不下的第一個是駕駛生計,第二個是消費者反應,其中最關心駕駛工作權問題,很辛苦的去幫駕駛談貸款、要求計程車業者釋出車牌、規劃27場執業登記證考試協助駕駛轉型,該做的都做了,交通部的立場不會改變,仍會按照計劃下週公告法規。

▲王國材無奈表示,該做的都已經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