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保護觸法少年優先」 國中生殺同學後少事法新制將上路

司法院。記者王宏舜/攝影

少年事件處理法增訂強化少年事件移送前程序,新制將於明年1月1日施行。司法院少年及家事廳廳長謝靜慧表示,此次修法是透過妥速保護少年的正當程序,讓司法警察機關得以報請少年法院對少年核發同行書等強制處分,進行少年觸法事證的初步調查,以利少年法院儘速確認少年的非行事實,並進行少年需保護性的評估。

未來少年法院依調查結果,如認有移送檢察官偵查的必要,才依少事法第27條第1項、第2項規定裁定移送該管檢察署檢察官開始偵查,維護少年司法權益。

謝靜慧表示,本次修法的具體內容包括少年保護優先原則、少年法院先議權制度,以及爲調查少年的觸法事證,警察機關得於少年移送少年法院前通知少年到場詢問、報請核發同行、逕行同行、同行或逮捕後護送、搜索、扣押、證據保全或通訊監察等強制處分相關程序規定。

因應新制施行,司法院召開多場會議,盤點新制相關配套措施的規劃研訂及整備,並透過與行政院的少年事件政策協商平臺會議,雙向說明法院及檢警機關整備進度,以及未來實務上可能面臨的處理疑義。

但在新制上路前,新北市某國中三年級15歲男學生,25日中午遭同校學生持彈簧刀刺傷頸部、胸部,受害學生身中10刀,大量失血今死亡。檢警上午赴亞東醫院相驗,死者傷勢分佈在頸部、左胸、右下背,其中正面含頸動脈、左胸計6刀,右下背靠近腎臟計4刀,幾乎刀刀都是致命傷。

事件發生後,輿論譁然,有人批評「臺灣就是太縱容未成年,導致幫派喜歡吸收未成年唆使犯案、販毒,等同默許這些行爲的存在」、「被砍的人掛了,蓄意殺人根本不能因爲年紀判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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