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新制上路 少年安置資源多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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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19日實施的新制度,司法院與行政院等機關協商後,有3所中途學校、完全中學,先加入安置輔導處所,提供50個牀位予司法少年,未來將視執行情形再評估增加牀位之必要性,以兼顧中途學校現有學生及司法少年之需求。
外界關注司法新制實施後,未來兒童如有觸犯刑罰法律行爲要如何處理問題,依司法院統計資料顯示,近10年來兒童保護事件的行爲態樣前3名分別爲竊盜、妨害性自主、傷害罪,但情節均非重大,法院裁定的保護處分,主要爲訓誡或保護管束。
司法院表示,由於兒童是7至12歲之人都屬在學校教育階段,因此6月19日後,將由學校、社政單位,依照現行教育或兒童福利相關法規給予輔導或保護安置,不會再將兒童移送少年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