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法人投資 從豪宅轉向老公寓

不少私法人的投資目光,逐漸從豪宅產品轉向可更新改建的老公寓或透天產品。示意圖。 聯合報系資料庫

第一建經研究中心副理張菱育表示,去年7月《平均地權條例》新修法上路後,若爲都更、危老,私法人購買住宅「免經許可」,且不受五年內不得移轉的限制,不少私法人的投資目光,逐漸從豪宅產品轉向可更新改建的老公寓或透天產品。

臺灣房屋集團趨勢中心執行長張旭嵐觀察,近期這些蛋黃區店面被收購,其中不乏年屋齡過半百的老店面,這些老店面若透過建築結構加強、外牆拉皮等,延長使用年限,對口袋深的大咖投資人來說,不僅短期可擁有出租收益,長期來說還有改建更新效益,因此吸引大咖投資方出手。

張菱育分析,《平均地權條例》新修法上路後,「私法人購屋採許可制」規定影響到私法人的投資動作,但政府爲加速都更速度,以及避免衝擊現行都更、危老案整合,若私法人購買住宅,目的是爲了做都市更新、危老重建,則免經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