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官學院挨批活化石 迴應早有革新
法務部司法官學院迴應法官黃奕超批評,並不符現狀。(本報資料照)
調司法院辦事法官黃奕超批評法務部司法官學院在司法改革潮流中如同戒嚴時間遺留的活化石,培訓品質跟不上立法進步,司法官學院29日迴應表示,司法官班課程設計是按司改國是會議期望方向的司法人權及司法倫理課程,而且早就開放生活管理,黃法官的批評與現狀不符。
司法官學院表示,學院自改組以來在司法官班課程設計及研習規劃上都做了大幅改革,依照司改國是會議期望的方向,延長實習期間,開設多元實習機關,廣開司法人權及司法倫理課程,深化實務案例教學等,授課及考試全面數位化,並更重視國際交流,培養學員的國際視野。
同時,學院已開放生活管理,學員早已採取自由住宿,也沒有學員制服,今年五月起夜間門禁業已取消,一方面讓學員能自主管理;另一方面則更嚴格要求落實專業倫理及淘汰機制,讓不適任的司法官學員廢止受訓資格,爲司法官的品質嚴格把關。
此外,學院配合司改國是會議後成立的考訓用協調會議各項共識結論,進行未來法律專業人考訓合一制度相關法規及配套措施的研擬。
至於導師「跟課」的批評;學院說,導師是相當助教性質,是爲了幫助學員課後學習,瞭解講座授課內容才能與學員討論,這是學院多年來優良的傳統,相信學員們不會曲解這個制度的美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