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都貧窮線調高!明年臺北勞工月收不到2萬4870元列中低收入戶
明年有部分縣市的貧窮線將調高。家庭總收入爲該地區最低生活費(貧窮線)以下被列爲低收入戶,衛生福利部評估明年六都中有四都達到調整標準,分別是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高雄市。其中臺北市調整後最低生活費爲1萬6580元,中低收入戶標準跟着調整爲2萬4870元。
衛福部社會救助及社工司司長李美珍受訪表示,依照《社會救助法》規定,根據主計總處公佈各地區「最近一年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數60%」若累積變動達5%會調整當地最低生活費,會影響低收入戶與中低收入戶的資格。
分析108年最低生活費需調整爲臺北市從1萬6157元調高到1萬6580元、新北市由1萬4385元調高至1萬4666元、桃園市由1萬3692元調高至1萬4578元、高雄市由1萬2941元調高至1萬3099元。當中臺北市已經連續四年調高,新北市連續三年,至於臺灣省、臺中市、臺南市、福建省則和去年維持相同的最低生活費。
而中低收入戶標準爲家庭總收入每人每月不超過最低生活費1.5倍,調整後也隨之上修,臺北市調整爲2萬4870元,新北市調高爲2萬1999元,桃園市爲2萬1867元,高雄市爲1萬9649元。
李美珍表示,目前國內低收、中低收入戶約25萬多人,經過調整預期四都人數將增加,至於增加多少會等明年初複查結束後纔會知道詳細數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