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果禮盒裝8千百貨禮券...高公局約僱技工收下涉貪 北檢今起訴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北工處北區養護工程分局內湖工務段的簡姓約僱技工,於2020年至2021年間,涉嫌收受承包廠商詹姓標案負責人所送的水果禮盒1盒,內含百貨現金禮券8000元。臺北地檢署今偵結,依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起訴簡、詹兩人。
起訴指出,簡於高公局北工處內湖段擔任約僱修護技工,負責內湖段所轄國道養護、維護及通報等工程案件契約執行與管理業務,屬於國家所屬機關而具有法定職務權限的公務員。詹則爲承包廠商國樹工程公司員工。
檢方指出,國樹公司於2019年7月29日得標承攬內湖段辦理的「108-109年度五股抽水站及中興、大業隧道機電設備操作維護工作」標案,決標金額678萬元,履約期限爲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詹擔任該標案負責人、簡爲標案承辦人。
檢方查出,2020年11月26日,簡擔任驗收人員,該標案順利通過驗收,詹爲了酬謝簡,於驗收後至2021年1月13日間前的某日,在高公局北工處內湖段辦公室旁的停車場,交付1盒水果禮盒給簡,禮盒內裝有8000元的百貨禮券。
檢方認定,簡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3款對於職務上之行爲收受賄賂罪、詹則涉犯同法第11條第2項之對於不違背職務行爲交付賄賂罪,依法宣告沒收犯罪所得。因簡於偵查中坦承犯行,主動繳回犯罪所得,收賄金額情節輕微,檢方建請法院減輕其刑。
臺北地檢署。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