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果茶貨物稅率 從寬降至8%

針對本次受惠降稅的飲料業者,財政部表示,國稅局會陸續輔導業者,以將降稅效益反映在售價上。

我國貨物稅兼具環保、健康等宗旨,近似於國外的糖稅、能源稅等涵義,依貨物稅條例規定,一般飲料貨物稅率爲15%。而天然蔬果汁因製作成本高、保存期限短,對身體也較爲健康,因此財政部設定果汁貨物稅率爲8%;惟1986年函釋認定水果茶添加咖啡因則屬於一般飲料。

不過,近年以稀釋天然果蔬汁添加天然食品萃取物調配風味口感產品越來越多,如柳丁綠、芭樂綠等。

部分飲料業者指出,其果汁茶類產品是以天然果汁爲主,僅添加天然茶葉萃取物,創造類似水果茶口感,茶葉萃取物僅調配稀釋果汁風味,並未取代天然果蔬汁主要成分,因此向財政部建議將特定水果茶比照果汁適用貨物稅率8%。

財政部官員認爲,過去我國設定天然果汁有添加咖啡因成分食品就等同一般飲料,主要是依照1986年的國家標準CNS規定,但現在經濟部與衛福部等機關已改變其標準並訂定「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

官員表示,爲因應飲料品市場環境變遷,本次依照其標準從寬課稅,以新令釋明稀釋天然果蔬汁可添加含有咖啡因成分天然食品萃取物(如茶葉、咖啡),其咖啡因在飲品標準(320mg/kg)以下皆等同果汁,可適用貨物稅率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