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手扶酒促小姐「水蛇腰」 他挨告性騷辯:借過...法官打臉
▲莊男手抓酒促小姐的腰,雖辯稱是要對方借過,但一審仍遭判拘役20日,得易科罰金2萬元。(示意圖/Pixabay)
一名40餘歲的莊姓男子,因在熱炒店內摸酒促小姐小優(化名)的水蛇腰,被控性騷擾,雖然莊男否認犯罪,表示是要叫小優「借過」,並無犯意,但臺北地院認爲莊男仍有「吃豆腐」的心態,因此判他判拘役20日,得易科罰金2萬元。
判決指出,2019年9月11日晚間7時許,莊男在北市某熱炒店內,見穿深藍色無袖洋裝的小優正在餐桌旁推廣威士忌酒,竟趁小優不注意時,自小優後方用雙手抓住小優的腰部,小優嚇到轉頭看後方,隨即以右手將莊男的手撥開,並報警處理。
莊男矢口否認犯行,辯稱他當時是去上廁所,回來後發現小優站在他的座位前推廣酒,他有喊「喂喂」,但因爲熱炒店環境很吵雜,小優沒有聽到,他才用手抓住小優腰部把她移開,目的是要借過,沒有要性騷擾小優的意圖。
莊男的辯護人也說,從現場監視錄影畫面來看,莊男並沒有搖晃小優的腰部,也沒有身體緊貼,且莊男觸碰小優的時間只有1秒多而已,目的是要把小優移開,難認主觀上有性騷擾的犯意。
小優則證稱,她當天在店內做洋酒推廣,她跟客人做介紹時,沒有聽到有任何人跟她說要「借過」或「喂喂」之類的話語,也沒有人拍她的肩膀,而莊男就突然從後面用力抓住她的腰,讓她感到很驚恐、害怕、很不舒服,隨後她立刻跟公司及店家反應,並請店家幫她調閱監視錄影。
法官指出,莊男可以提高音量,或更靠近小優,抑或以手輕拍小優肩膀等方式,合理表達「借過」之意,促請小優讓開。雖然莊男碰觸小優腰部的時間僅1秒多,但仍屬於突襲式、短暫性、含有性暗示觸摸「其他身體隱私處」的行爲,縱使莊男有移開小優的動機,但莊男主觀上也有利用此機會「吃豆腐」、「佔便宜」的心態,因此認定莊男的說法是事後卸責之詞,不足取信。
法關審酌莊男犯後雖否認犯行,但曾嘗試與小優洽談賠償事宜,不過因雙方和解金額差距太大而未能達成和解等一切情狀後,判莊男拘役20日,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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