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身分證契約暫停 審計部:持續浪費逾1.3億公帑
審計部表示,數位身分證契約暫停,持續浪費逾1.3億元公帑。聯合報系資料照/記者曾原信攝影
審計部今天公佈民國111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覈報告,當中指出,數位身分證暫緩換髮,因契約暫停執行,所需增加支付逾1.3億元給中央印製廠;行政院應儘速確立換髮政策,若要續推計劃,內政部應與中央印製廠重新議價,減少不經濟支出。
審計部表示,行政院在民國107年請內政部妥善規畫全面換髮數位身分證工作,內政部在民國108年1月提出新式身分證換髮計劃,計劃期程爲民國108到民國112年,總經費新臺幣48億9285萬元;但由於仍未能消弭疑慮;行政院在民國110年1月決議暫緩推動,待制定數位身分識別證專法後再行辦理。
審計部表示,依契約規定,本案暫停執行期間,中央印製廠因而增加的費用,由內政部負擔。截至民國111年底,新式身分證換髮計劃累計編列8億128萬餘元,累計實現數4億9699萬餘元,主要是支應新式身分證換髮系統建置、維護費共3億1472萬餘元。
審計部指出,新式身分證政策暫緩執行已近2年,依內政部提供資料統計,截至民國111年底止,因契約暫停執行,所需增加支付予中央印製廠的費用,共計1億3862萬餘元。
審計部表示,內政部在民國111年12月函請行政院就新式身分證相關印製設備採最低維運、專法須配搭個人資料保護法修法計劃,以及個資保護專責機關等規劃內容指示明確的換髮政策,但截至民國112年4月止,行政院仍未回覆政策後續推動方向。
審計部表示,日後如果要繼續推新式身分證換髮計劃,內政部允應注意與中央印製廠針對契約換髮制證單價重新協調議價,以避免折舊費用重複負擔;並函請行政院研謀,儘速確立新式身分證換髮政策,以降低因契約暫停執行所產生的不經濟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