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例最高法院調解成立 鋼鐵才子侯貞雄買地官司握手言和

東和鋼鐵榮譽董事長侯貞雄(前排中)本報資料照片

上個月最高法院啓動民事移付調解制度,首件調解成立案件,在前臺灣高等法院刑事庭長王聰明主持協調下,被稱爲鋼鐵才子的東和鋼鐵榮譽董事長侯貞雄,買賣土地糾紛侯付了1030萬元給賣方雙方和解、讓官司落幕。

東和鋼鐵現任董事長侯傑騰曾公開表示,他父親侯貞雄是臺灣引進「連續鑄鋼機」新技術,備置電爐和連續鑄鋼設備的首家鋼鐵業業界盛讚侯貞雄是「擁有無私之心的鋼鐵才子」。

這起案件是因桃園龍潭高爾夫球場公同共有人梁姓女子,在2013年與侯貞雄籤立買賣契約,以總價6200萬元將她土地應有部分出售予侯,並在2017年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但侯只付5500萬元,尚有700萬元未付。

指控沒有付清尾款的侯貞雄解釋,樑女出售土地潛在應有部分爲2/3,但她只移轉登記土地潛在應有部分1/2,潛在應有部分1/6沒有給付,讓他損失1550萬元,他拒付價金尾款,還要求樑女給付1550萬元。

但樑女主張侯男經營育樂公司在2009年間,已向土地的其他公同共有人購得1/2,不可能誤認她擁有的土地潛在應有部分爲2/3,她已依約將應有部分移轉登記給侯男,並沒有給付不能的狀況侯須付錢給她。

一審判決侯男應給付樑女價金700萬元及違約金1100萬元,二審法院判決侯給付700萬元及違約金100萬元,本月27日雙方在最高法院調解室調解爭議,由退休的高院庭長王聰明擔任調解委員,最後侯男表示願給付樑女1030萬元,雙方達成調解。

最高法院3月1日啓動民事移付調解制度,法官就受理的事件,認有必要時經徵詢兩造及律師接受調解的意願後,決定是否移付調解,希望能妥速解決民事紛爭,減少案件進入審理程序,目前有29件案件調解中,1件已調解成立。

最高法院有21位民事調解委員,14位家事調解委員,調解委員可提供專業意見分析程序利弊,供兩造參考,併爲適當之勸導,期能促成兩造本於自由意願,互相讓步,成立調解,和平解決紛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