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護“她”權益 一起向未來
守護“她”權益 一起向未來
——最高檢聯合全國婦聯加強婦女兒童權益保護工作綜述
人們常說,婦女是“半邊天”,少年兒童是祖國的希望、民族的未來。在黨中央的高度重視下,我國婦女兒童事業穩步發展,黨和國家一系列意義重大、影響深遠的決策部署有力保障了婦女兒童權益。
在婦女兒童權益保護的大格局中,檢察機關與婦聯組織攜手努力,取得了實效——2019年12月,最高人民檢察院、中華全國婦女聯合會發佈《關於建立共同推動保護婦女兒童權益工作合作機制的通知》(下稱《通知》)。以此爲重要起點,最高檢、全國婦聯攜手保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從人身權利保障到職業權利平等,從家庭地位到社會認同,雙方合作範圍不斷擴展、內容不斷深化、成效不斷顯現,努力讓每一名婦女充滿勇氣乘風破浪,讓每一個孩子帶着夢想揚帆遠航。
爲“她”除惡,嚴厲打擊犯罪
保障“她”權益,呵護孩子成長,離不開法治力量。
《通知》進一步明確,檢察機關與婦聯組織要充分發揮職能優勢,加強合作,共同推進婦女兒童權益保護。
“2019年合作機制建立以來,我們先後就多起性質惡劣、引發社會強烈關注的侵犯婦女兒童權益的案件向最高檢發函,希望加強法律監督,都受到最高檢的高度重視。”全國婦聯權益部負責人表示,檢察機關與婦聯組織建立定期會商機制,及時互通案件線索,加強工作交流,在強化侵害婦女兒童權益犯罪懲治打擊,推動未成年人司法保護社會支持體系建設,促進婦女兒童保護法律體系健全完善等方面都取得了長足進展,有力推動了婦女兒童權益保護社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
針對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發現難、發現晚的問題,2020年5月,最高檢、全國婦聯等九部門聯合出臺《關於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強制報告制度的意見(試行)》,規定密切接觸未成年人行業的組織和個人,在工作中發現未成年人遭受侵害或面臨不法侵害危險的,應當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2020年10月,未成年人保護法修訂時對這一規定予以吸納,使強制報告上升爲法定義務,爲未成年人撐起了一把堅實的“保護傘”。
爲推進強制報告制度落地落實,2022年“六一”兒童節前夕,最高檢發佈了一批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強制報告追責典型案例,包括住宿經營者怠於履行強制報告義務受到處罰,學校負責人不履行強制報告義務被依法追責,醫療機構接診懷孕幼女不報告被嚴肅追責等。全國婦聯與最高檢共同製作發佈以強制報告爲主題的宣傳海報,邀請張桂梅老師、李蘭娟院士等參與強制報告制度的普法宣傳。經過各方的積極推動,強制報告制度越來越多地被組織和個人接受,2020年至2023年,檢察機關通過強制報告辦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9000餘件,一批侵害未成年人的隱案、積案被發現,未成年人得到及時解救,強制報告在阻斷侵害、預防犯罪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全國婦聯權益部負責人告訴記者,在制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強姦、猥褻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關於辦理性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意見》等涉及婦女兒童權益的司法解釋等規範性文件時,司法機關充分考慮婦女兒童的特殊利益,多次聽取全國婦聯的意見,並聯合召開新聞發佈會,宣傳文件精神,表明嚴懲強姦、猥褻等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鮮明態度。
伴“她”同行,撐起法治藍天
招聘時要求“限男性”“男士優先”,因懷孕被辭退或違法調崗,職場性騷擾投訴無門……針對這些婦女權益保障的痛點,法律監督應該怎樣發力?
《通知》明確提出,針對相關單位招聘工作中涉嫌就業性別歧視,相關組織、個人通過大衆傳播媒介或者其他方式貶低損害婦女人格等問題,檢察機關可以發出檢察建議,或者提起公益訴訟。
彼時,婦女權益保障領域的公益保護仍在探索期。2020年,最高檢與全國婦聯合作開展婦女權益保障檢察公益訴訟課題研究。
與此同時,司法實踐也在不斷探路:從通過發出檢察建議督促行政機關依法查處企業發佈物化矮化女性廣告違法行爲,到通過公開聽證等維護農村婦女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權益,檢察機關和婦聯組織同心同力,在一個個具體案件中糾正侵害婦女合法權益的行爲,並通過個案辦理推動類案監督,公益訴訟的制度優勢逐步顯現。
11月25日是“國際消除對婦女暴力日”。在2022年的這一天,最高檢會同全國婦聯發佈婦女權益保障檢察公益訴訟典型案例。該批案例聚焦婦女勞動和社會保障、人身和人格、財產等方面的權益保障。
2023年1月1日,修訂後的婦女權益保障法正式施行。在最高檢和全國婦聯共同推動下,該法明確授權檢察機關開展婦女權益保障領域公益訴訟,爲檢察機關依法辦理相關案件,婦聯組織推動解決農村婦女合法權益、就業性別歧視、性騷擾等婦女權益重難點問題提供了重要法律依據。
同年6月,全國婦聯維權工作培訓研討班在雲南昆明舉辦,邀請最高檢相關人員就公益訴訟實務研究進行專題授課,幫助婦聯幹部提升運用公益訴訟幫助婦女維權的能力。
隨着我國城鎮化進程加快,涉及農村婦女合法權益的新問題不斷增多。農村婦女因婚姻、戶籍等發生變動,是否屬於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土地承包經營、宅基地使用、徵地補償或者徵用補償等權益如何保障?
“各級檢察機關依託最高檢部署開展的‘全面深化行政檢察監督依法護航民生民利’專項活動,主動加強與當地婦聯的聯繫,建立信息共享、案件移送、案情通報、聯合督辦等機制。”最高檢第七檢察廳負責人告訴記者,對於農村婦女涉土地合法權益“案結事不了”“程序空轉”的案件,注重發揮行政檢察“一手託兩家”作用和婦聯組織機構分佈廣、直接接觸羣衆、信息掌握全面的組織優勢,堅持男女平等的基本國策,切實解決農村婦女急難愁盼問題。
2023年11月,最高檢與全國婦聯共同發佈6件維護農村婦女涉土地合法權益行政檢察典型案例,示範指導地方檢察機關加強和婦聯協作,妥善化解農村婦女土地權益爭議。
一個案例勝過一打文件。從2015年起,全國婦聯與中國女檢察官協會等團體會員共同開展了五屆“依法維護婦女兒童權益十大案例”徵集發佈活動,向社會、司法機關和基層幹部提供案例指導,收到了很好的典型示範效果。
未成年人犯罪與環境污染、毒品氾濫並列爲世界三大難題。針對未成年人犯罪上升態勢,檢察機關在高質效辦好每一個案件的同時,會同婦聯等部門積極推動解決誘發未成年人犯罪背後的家庭保護、學校保護及社會治理問題。比如,2021年,最高檢、全國婦聯、中國關工委聯合下發《關於在辦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全面開展家庭教育指導工作的意見》,在最高檢、全國婦聯積極參與和推動下,2022年《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辦法》公開發布,2023年《關於建立涉案未成年人控輟保學協作配合機制的意見》《全面加強和改進新時代學生心理健康工作專項行動計劃(2023—2025年)》順利出臺,電競酒店、劇本殺、盲盒經營等新業態治理也逐漸納入規範化軌道,對於預防和減少未成年人犯罪、促進未成年人犯罪治理等具有積極意義。
爲“她”解困,搭建互助平臺
“二婚老伴兒去世後,他的孩子不讓我住在我們原來的房子裡,我現在沒有地方住,這個判決我也看不懂,不知道該怎麼辦。”日前,一名老婦來到最高檢12309檢察服務中心接待大廳的“婦女兒童權益保護”專用窗口,急切地詢問。接過材料,檢察人員給她分析相關情況……
這一幕,不時發生在最高檢12309檢察服務中心“婦女兒童權益保護”專用接待窗口。爲進一步深化婦女兒童權益保護工作,全國婦聯與最高檢設置“婦女兒童權益保護”專用接待窗口,對涉侵犯婦女兒童合法權益的五類控告申訴案件優先接待、優先移送、優先辦理。
2022年以來,最高檢與全國婦聯持續開展“關注困難婦女羣體,加強專項司法救助”活動。截至今年2月,檢察機關對遭受犯罪侵害或民事侵權,無法通過訴訟獲得有效賠償、生活面臨急迫困難的近5.6萬名婦女予以司法救助。
今年3月,最高檢與全國婦聯聯合發佈一批司法救助典型案例。“這批典型案例涵蓋對進入檢察辦案環節、符合救助條件的困難婦女積極開展綜合救助幫扶,對遭受家庭暴力的困難殘疾婦女及其未成年子女開展‘支持起訴+司法救助+多元幫扶’等諸多情況,具有很強的指導意義。”最高檢第十檢察廳負責人表示,最高檢與全國婦聯已經聯合發佈了3批26件司法救助典型案例,爲進一步加強檢察機關與婦聯組織在司法救助中的協作,共同救助幫扶困難婦女提供了有力的參考借鑑。
今年3月,全國婦聯與最高檢等十部門聯合印發《關於開展“巾幗暖人心”深化維護婦女權益專項活動的通知》。“下一步,我們將與最高檢等部門聯合開展專項活動,重點聚焦困難婦女羣體關愛幫扶、婚姻家庭糾紛預防化解、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障農村婦女土地權益和婦女平等就業權益等,加強合作、久久爲功,推動更好解決廣大婦女羣衆的急難愁盼問題,讓現代化建設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廣大婦女羣衆。”全國婦聯權益部負責人表示。
(來源:檢察日報·要聞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