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越號」船難304死 船長李俊錫判刑36年
▲南韓國海警4月28日公開「世越號」(歲月號)沉沒時影片,船員最先逃生,圖爲船長李俊錫(Lee Jun-seok,音譯)逃生的畫面。(圖/韓聯社)
今年4月16日,「世越號」(Sewol)船難造成304人罹難、142人受傷,南韓光州地方法院今天(11日)宣判,船長李俊錫犯下遺棄致死傷罪等,判決有期徒刑36年;輪機長樸某犯下殺人罪,有期徒刑30年;其餘13名船員有期徒刑5至20年不等。
南韓《聯合新聞通訊社》(韓聯社)報導,先前檢方對包括船長李俊錫在內的4人依據殺人罪和殺人未遂等罪嫌起訴,對三副和操舵手依據違反特定犯罪加重處罰法罪嫌起訴,對其餘9名船員依據遺棄致死、致傷嫌疑起訴,要求法院判處船長李俊錫死刑,判處大副姜某、二副金某、輪機長樸某無期徒刑,判處其餘船員15到30年有期徒刑。
另一方面,南韓國務總理鄭烘原今天上午宣佈,政府決定從當天起停止「世越號」沉船事故失蹤者的搜救工作。這是南韓政府在事故發生第209天做出的決定。南韓海洋水產部長官李柱榮表示,官民軍聯合救援隊已長時間展開搜救工作,發現失蹤人員的可能性極小,且搜救第一線工作人員反映現場有安全隱患,因此政府認爲潛水員的搜救工作達到了極限。
李柱榮也表示,失蹤者家屬也要求政府停止搜救工作,政府對他們的這次決斷表示深深的敬意,並對在搜救工作中不幸身亡的潛水員、消防員和公務員表示沉痛哀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