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者付費 ! 臺灣 150c.c.以下機車擬恢復課徵機車牌照稅
根據行政院在(12/21)釋出的訊息,爲了實現「空氣清淨方案」,臺灣預定在 2035 年先行禁售燃油機車、2040 年接續禁售燃油汽車。
其中針對作爲國人最普遍使用的交通工具的機車除了預定在 2035 年(民國124年)全面電動化之外,爲鼓勵民衆換電動機車,交通部長賀陳旦已在今年 3 月的時候建請財政部恢復課徵 150cc 以下機車牌照稅,希望藉此提升民衆換購電動機車的誘因。
▲使用者付費前提下,交通部長賀陳旦建請財政部恢復課徵 150cc 以下機車牌照稅。
現行的法令條文是在民國83年1月由立法院審查行政院提出使用牌照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該修正案主要是考量 150cc 以下機車爲中低收入者主要交通工具,爲減輕大衆負擔,所以將其使用牌照稅額訂爲 0,該條文於 84 年 6 月三讀通過使用迄今。
根據統計,至 2016 年底,臺灣機車數量達 1,375 萬輛,其中 51cc 至 150cc 車輛數多達 1,306 萬輛,若以修正前的 375 元(51cc~150cc課稅)計算,政府一年約可增加 48 億 9750 萬。
對此,交通部表示稅金的收益並非修改規定的重點,主要是希望將使用機車本應負擔的使用成本回歸給持有機車的民衆;在交通部與財政部提議後,財政部允諾將會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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