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你忘了?1766人1.4億交保金還沒領走 中檢公告2年充公

▲中檢清查1.4億保證金

社會中心臺中報導

臺中地檢署執行科最近清查1988年至1999年刑事保證金領回狀況,發現11年來居然有1766人沒有領回,金額達1億4453萬餘元,其中最高的一筆是70萬元,將會在清查後,在官網上公告具保人和被告姓名、繳款的日期等資料,襄閱檢察官景東表示,「應該是時間久忘記,或是地址有更改,纔會忘記有這筆錢。」

臺中地檢署執行科清查10年來刑事保證金領回狀況,發現1988年至1999年期間,竟然有1766人沒有領回,總金額高達1億4453萬餘元,其中最高金額有70萬、50萬及30萬不等,名冊清查之後,就會上網公告具保人、被告人姓名、繳款日期金額、收據號碼等資料,2014年12月開始,每筆還會加發利息當事人

郭景東提到,許多刑事案件被告必須交保候傳,得先繳保證金,加上大部分刑事案件都是三審定讞,等訴訟結束,「可能當事人已經忘記,還有些人是幫忙具保,當年都曾通知當事人,因爲地址有改變或其他原因聯絡不到人,纔會公告招領。」根據審計部2016年統計,全臺至少還有37億保證金還沒有歸還,公告後2年沒有人領回,就會全數充公國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