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需警惕四類貸款“套路”

深圳新聞網2024年10月24日訊(深圳特區報記者 沈勇)近段時間,不少市民接到以貸款爲名義的騷擾電話。如何在貸款中防止“套路”,記者從市委金融辦官網瞭解到,當前金融活動,市民需注意防範四類貸款“套路”行爲。

一是片面信息披露隱藏產品風險“套路”,侵害知情權。常見手法包括息費不透明,故意模糊借貸成本,不明示年化綜合資金成本、還本付息安排等。例如,有的借款人遭遇“砍頭息”,實際放款資金小於約定放款資金;有的借款人貸款後才發現還須支付擔保費、服務費、保險費等。

二是互聯網界面設置暗藏“套路”,侵害自主選擇權。例如,在購物、社交、遊戲等互聯網場景中,借貸產品廣告氾濫,平臺直接提供貸款服務或爲貸款業務引流以完成流量變現,並在產品展示或支付等環節誘導優先使用消費信貸。

三是互聯網貸款不當營銷“套路”,侵害公平交易權。有的平臺分析和濫用消費者行爲數據,不顧綜合授信額度、還款能力、還款來源等情況,一味地誘導借貸或超前消費,利用優勢信息地位誘導借貸。

四是“套路貸”犯罪“套路”,侵害人身財產安全權。“套路貸”是假借民間借貸之名,誘使或迫使被害人簽訂違法的“借貸”等相關協議,實質上形成虛假債權債務。有套路貸打着“創業”“求職”“美容”等名義,使人更易上當受騙。

爲此,監管部門提醒市民,首先要警惕貸款虛假宣傳,根據承受能力和需求購買金融產品。在正規金融機構、規範業務渠道辦理貸款和其他金融業務。警惕營銷中掩飾風險、隱瞞息費等行爲,不要僅因爲“免費”“零首付”“限時”等營銷宣傳套路而輕率購買不瞭解、不必要的金融產品。

其次警惕過度負債風險,合理合規使用個人消費信用貸款。不違規將消費分期、小額信貸等個人消費信用貸款用於理財、投資、購房、還貸等非消費領域,避免“以貸養貸”“以卡養卡”等違規行爲,更要遠離打着“創業”“求職”“美容”等幌子的“培訓貸”“求職貸”“美麗貸”等詐騙活動。

然後要警惕“債事服務”等詐騙侵害,依法解決債務問題。不被“解債上岸”等說辭迷惑,防範打着債務化解名義的各類詐騙活動造成二次侵害。一旦發現涉嫌違法犯罪線索,可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或向金融監管部門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