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論廣場》請問候選人,臺灣有淨零的政治遺緒嗎(陳長文、謝英士)
聯合國氣候峰會要求各國展開具體行動提高削減目標以及減少使用化石燃料等。(圖/美聯社)
攸關臺灣前途的總統及立委選舉即將開跑,在野黨仍在分合之間窮耗與算計,執政黨則固守抗中保臺的意識,製造內部敵人,民主的失能不知伊于胡底;而另一涉及子孫福祉的淨零承諾,候選人(總統及立委)仍待提出具體可行的政策,人民有如溫水煮青蛙,不知災難在即。
顯然,民主與氣候的兩大挑戰,都不容樂觀,尤其,行政、立法、司法各部門怠忽職責,漠視問題的嚴重性,令人失望(例如,見〈人類已打開通往地獄之門 司法仍在昏睡?〉 拙見)。但我們沒有放棄的本錢,謹提數點,希望有助發現問題,找到方法,重拾信心。
一、及時的碳管理與碳法治:
蔡政府固然通過《氣候變遷因應法》,並提出淨零十二項戰略,但程序既不符法治要求,內涵也多所矛盾,既不透明,也無法究責。候選人應該承諾當選之後,立即檢視,從源頭負起責任,以先進國家爲師,建構臺灣的氣候法治,謀求後代子孫長治久安的良制。
例如,臺灣雖然以「尊重人權」與「尊嚴勞動」爲軔,期能塑造公正轉型的環境,但所需的法治曾否仔細盤點並修訂?如果說20世紀跨入21世紀前,臺灣加入世界貿易組織體系經歷了一整套「法律體系」的重建,自然,從21世紀跨入22世紀的「氣候轉型」,也需要一整套「氣候法」的體系。但是,在一片淨零的競逐之中,可有政府機構以認真的態度投入氣候法治的建構?
二、務實進行國營事業改革:
政府面臨各國的碳邊境措施以及碳關稅,特別在《氣候變遷因應法》明定課徵碳費,但其路徑卻是以保護不當的能源配比以及尾大不掉的國營事業爲出發,不但在《空污法》、《氣變法》豁免天然氣的空污費、裁罰、抵換要求,更以「電力間接排放」(不知定義爲何)爲基礎,配置碳費的分擔額度,既無法達到減碳的目的,也會造成產業的不當競爭壓力。每年政府編制龐大預算補貼虧損連連的臺電、中油等欠缺效率的國營事業,就是實質的全民皆輸。何不正本清源,徹底落實民營化,爲子孫解決難題?
三、關注碳預算的制度變革:
當2015年《巴黎協定》通過世紀末不增溫超過攝氏1.5度,各國歡欣雷動,因爲「有目標就有行動」,並以此作爲氣候政策的基石。事實上,1.5度的目標指涉到國家的「碳預算」,這是新興國家的治理課題,我們必須面對,確定自己的碳高峰,具體規畫碳總量,所有的法律、政策都要朝向有利於整體減碳的目標,而不是一味跟隨其他國家喊出不負責任的「2050淨零」目標。畢竟除了「負碳技術」之外,更重要的是系統變革;比如運具的多元化會給城市、社會帶來何種衝擊?這是ESG(環境、社會、治理)的基本信念,該要由政府帶頭做起。
四、強化韌性,爲未來預作準備:
在俄烏戰爭之外,以哈戰爭也投下不確定的變數。產業要認真思考從追求量變到質變的經營轉型,國家面臨更巨大的挑戰,通膨、地緣政治、社會人心等,不確定性環繞政經與社會文化的所有決策,我們需要有更韌性的作法,更寬容的政經社會環境,更富人權意涵的平等措施。
據估計,地球已經變暖約1.1度到1.3度,臺灣更感同身受高溫、淹水、暴雨、乾溼差距加大、疾病與空污等風險,2300萬人以及後代子孫都受到氣候的衝擊,但這種嚴峻氣候風險的關注逐漸消退,取而代之的是新卻未必務實的商機(包括投資、技術引進),且政商合體成爲氣候政策的主旋律。
我們期待明年總統及立委當選人以蒼生爲念,在當選之後,立即以最有效的方法,負責任的規畫及落實臺灣進行國家轉型的工程,留給臺灣至少20年的政治遺緒(Political Legacy),甚幸。
(作者陳長文爲法律教授、律師,謝英士爲環境品質文教基金會董事長、律師)